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西岸时评 > 最新原创> 正文

“整改通知书”有什么“不便透露”的?

www.fjnet.cn 2013-10-30 15:15 老 癸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厦门的王先生致电媒体热线:我在翔安新店镇溪尾村这边承包了一个水库养鱼,可是,旁边南洋学院的生活污水直接排进水库里,现在有鱼死掉了,而且附近村民灌溉用的水也受影响。(据10月29日海峡导报)

这里的水质污染相当的严重,原来水里有鱼虾沟渠现在已经臭不可闻,旁边的鱼塘也未能幸免,附近村民种出来的蔬菜都没人敢吃。就是这样当村民们查找污染源时,几家单位不是踢皮球,就是干脆不吭声。当记者追问污染源之一的南洋学院,对方的一位保卫科负责人竟然甩出了两个字:扯淡!

到底谁在“扯淡”?是老百姓?是记者?还是谁也不愿意承认的几家单位?政府环保部门的回答应该最有权威。但当人们翘首企盼环保部门给个说法时,当地环保执法大队在经过一番调查后,向南洋学院发放了一份“整改通知书”。可在问到具体什么情况时,执法大队却说:“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一份“整改通知书”有什么秘密“不便透露”?这的确让人惊奇。环保部门向企业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不过是一种普通的文件而已,不仅毫无秘密可言,更有向社会公开的必要。因为,南洋学院造成的污染足以能使周边环境受到牵连,社会更有责任监督其整改的责任。但如果连通知书都要保密,人们怎么知道污染的具体情况,责令如何整改?计划何时完成?知道了这些,群众就会主动进行监督。这对于整改通知书的落实执行,也是非常有好处的。但在这里却成了“不便透露”,不禁令人费解。

按理说,群众监督只会学校麻烦不断,因此,最希望对那份“整改通知书”进行“保密”的,应该是学校。但学校还没怎么着,偏偏主管环境问题的政府部门发了话,这就更让人不解了。况且,这里的污染问题由来已久,周边群众也反映了多次,学校负责人表示,他们的生活污水经过处理,且能“循环利用”。可是校外的污染历历在目,分明是睁着眼睛说瞎话。这里的问题为什么久拖不决?南洋学院怎敢明目张胆的忽悠大家?这份“保密”的“整改通知书”,也许能告诉我们答案。

  • 责任编辑:林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