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亲情的逼迁有违人伦
www.fjnet.cn 2013-10-28 17:05 张楠之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我该怎么办?”近日,长沙一位小学教师谭双喜把自己的工作调动通知发到了自己的微博上。按照长沙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的通知,这位小学高级教师要在周一到拆迁指挥部报到,任务是劝婆婆。这都是因为她婆婆成了拆迁“钉子户”,在收到调职通知前,她已数次被叫去谈话,要求做其婆婆的思想工作,甚至在得知被调职后,不惜假离婚来“抗令”。(10月27日《新京报》) 谭双喜不过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小学教师,她的本职工作,就是做好自己的教学。在劝说自己的婆婆拆迁这件事上,谭老师则没有法定义务——那是拆迁办工作人员要做的工作。而且,很显然,谭老师也无法胜任这一工作,否则,她也不会愁到打算与丈夫离婚以躲避这一“任务”的程度。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似乎也意识到了谭老师身份的尴尬,于是,他们给发了一个通知,要求谭老师到拆迁指挥部报到,以劝说其婆婆同意拆迁。这一做法,比很多地方单纯给教师或公务员施压的做法“聪明”得多,身份从教师变成了拆迁办工作人员,做起说服工作来确实也就顺理成章——份外事成了份内事,可谓名正言顺。 可是,无论是以教师的身份,还是以拆迁办工作人员的身份,无论谭双喜做的是份外事,还是份内事,她所要面对的拆迁对象都是自己的婆婆,这一点是无法回避的。而她之所以不愿去做其婆婆的“思想工作”,正是因为她是婆婆的儿媳妇。 要想达到某种目的,有很多方法可以用,但是,这些方法中,有些是违法的,有些则是有违人伦道德的,所以,文明社会法治社会,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在不违背人伦道德的前提下,使用最恰当的方法来解决问题。逼儿媳去劝婆婆拆迁,与人伦道德显然是相违背的,是为君子所不齿的。这种对亲情的绑架,与绑匪通过绑架孩子来索要赎金,本质上并无二致。 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位,因此,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家庭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外面的世界甚至是无关紧要的,只要家在亲人在,就可以过得和和美美,家和亲人对他(她)来说,就是整个世界。破坏了他(她)的家庭,无异于毁掉了他(她)为之努力的整个世界,毁掉了他(她)生活的全部意义。 成了拆迁工作人员的谭老师,无论其工作成功与否,她和婆婆的关系,甚至是与丈夫以及婆家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恶化。因为,对于这个家庭来说,她是一个“胳膊肘往外拐”的人,是一个帮着外人损害家庭利益的人。即使婆婆等家人能够理解她也是被迫的,但是,家庭利益受损的现实仍然会让她内疚或被暗暗责备一辈子。而她与家庭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也会出现裂痕——而这则关系到谭老师一生的幸福。 可能毁掉一个女人一生幸福的事情,天心区教育部门与拆迁部门还要继续做下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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