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西岸时评 > 民生巷议> 正文

考一个“北京户口”?

www.fjnet.cn 2013-10-17 08:02 吴龙贵 来源:长江日报我来说两句

日前,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与城市研究所教授文国玮在谈到城镇化时提出,要“防止城市农村化”,为此要构建一个科学的途径,比如说外来人口想要取得北京户口,可以考虑进行考试审核。这个考试分为几项,包括文化程度的考试、法律知识的考试、工作能力的考核等等。来北京工作,也可以参照国际经验,要有“工作许可制度”,没有工作许可就是“非法打工”,就要处理。(《新京报》10月15日)

所谓的“通过考试取得北京户口”,其实就是通过学历、稳定的工作等外在条件,将人分为三六九等,这和前几年某官员所说的“将低素质人员赶出北京”的论调几乎如出一辙。

究竟什么是“居民素质”?难道它指向的仅仅是学历和工作能力,加上懂得一点法律常识?素质既包括个人能力等外在因素,也包括道德水平等无形的层面,而后者是无法通过考试检验出的。很简单的道理,一个写字楼的高级白领,就一定比一个普通的打工仔素质高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考试是一种“最不坏”的制度,但在特定情形下,考试却有可能成为一种“最坏”的制度。正如不是所有事情都该由“多数人”决定一样,也不是所有权利都必须通过考试来取得。譬如在自己的国家自由迁徙和居住的权利。如果必须通过考试才能取得北京户口,那么最公平的做法就是,包括北京居民在内的所有人都参加考试,这显然很荒唐。

“户口”之所以异化成为一种控制人口的“壁垒”,原因在于“户口”之上附着了太多的福利和特权,这其实是一种人为制造的不公平。从这个意义上说,“考试进京”与其说是歧视,不如说是把原本就不公平的制度合理化。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