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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养狗成本才能保证“狗有所养”

www.fjnet.cn 2013-10-15 15:58  赵查理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读者“海边的鱼”在白鹭洲见到一只挂着红色铃铛的狗。小狗在白鹭洲公园南边的小拱桥和湖边人行道上来回跑,不时抬头打量路人,并靠近去嗅嗅,似乎在辨别是不是主人。对于路人的关切和偶尔提供的食物,它保持着警戒,不做亲近状。(海峡导报,10月13日)

无论是走失还是遗弃,饲养者长达数天没露面,足以让家养小狗变成流浪犬,甚至被垂涎狗肉者夺走性命。这说明饲养者并不重视“动物好友”,对它的态度全看自己心情好坏。

小狗的命运如何未可知,但其遭遇折射出了城市养狗的大问题。首先,小狗出现在公共场所数日,却没有动物组织收留,说明社会对宠物的重视不够。其次,各地关于狗的立法,只关注登记、疫苗注射等方便官方管理和处罚的环节,对于平时如何养狗,如何饲养、训练狗等问题语焉不详。换言之,狗的命运掌握在饲养者手中,养狗成本只限于狗粮和狗牌,道德成本、社会成本、法律成本几乎全都为零。因此,饲养者只需付出经济成本,其余的都由社会和他人承担了。如此低廉的动物饲养成本,与宠物狗带来的乐趣比较,饲养者做了一笔只赚不赔的好买卖。

反观国外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饲养者索要承担的高昂的养狗成本。新加坡狗主人不清理粪便被重罚,伤人犬只会被处死;美国加州规定严重伤人的狗的主人也会被判重罪。这些规定一则提高了养狗的成本和代价,逼迫饲养者更好地对待宠物狗;二则提高了动物福利,饲养者要维持基本的饲养水平,并且不能随意处置狗狗,更别说发生走失或遗弃了。

故此,要想让“狗有所养”,不遭遇虐待、遗弃,保障动物的福利,就必须细化现有的法律条文,规定好养狗的种种细节,提高养狗的总体成本,让饲养者为狗负责到底。

  • 责任编辑: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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