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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锯病腿”呼吁“无遗漏”救济

www.fjnet.cn 2013-10-11 08:46  佘宗明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因患上怪病,河北保定东臧村农民郑艳良用三样简单工具,一把钢锯、一把水果刀、一个裹着毛巾的痒痒挠,将整条右腿锯下。他为忍住疼痛而咬掉四颗牙。现在怪病又在他左腿蔓延。(10月10日《燕赵晚报》)

古有“刮骨疗伤”,今有“自锯病腿”。在既无专业设备,也没麻醉剂的情境下,自行截肢必然是剧痛难忍。郑艳良罔顾风险,选择锯腿自救,坚毅至此,难怪被称作“硬汉”。但溢美声无法遮蔽惨淡现实,在医疗技术日臻发达的现代语境中,如此原始与残忍的“自锯病腿”式救治,为何会出现?

郑艳良自锯其腿,不是自虐和“炫勇气”,而是出于无奈。他为了看病已花光家中所有积蓄。于是他只能选择锯腿。

正如“开胸验肺”一样,“自锯病腿”太具悲怆意味。郑艳良以不堪承受的痛楚,勾画出底层人群的困窘境遇。在“病祸”面前,郑艳良们遭受着疾病与家境窘困的双重挤压,只得被逼到生活的一隅,咽下苦涩与辛酸。

这难免将舆论话锋引向“看病难”。毋庸置疑,当百姓因病致穷、步履维艰,恰好保障缺位,确实当引起重视。可在现行保障机制有待完善的背景下,抽象批判不如对症把脉,针对个案性困境,解剖具体“短板”。

据了解,郑艳良患的是一种“怪病”。在当下,类似的罕见病医治面临两大困境:无药可医和治疗费用昂贵。基于此,从事先预防、药品生产、医疗保障等层面着手,构筑有针对性的防治网络,改善罕见病患者的境遇,应该尽早提上日程。有专家曾“开方子”,将其药物纳入医保目录、建立罕见病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罕见病药品费用支付机制;以减税等手段,扶持罕见病药企。这些建议可在审慎评估的基础上,纳入制度设计的框架。

当然,囿于现实条件,罕见病保障只能渐进,而难“冒进”。在此情形下,保障幅度陡升一时间是奢望,但在既有保障层次上,努力实现全面覆盖,却是可以期待的。郑艳良的“怪病”难治,可截肢却当在医保范围内。就算郑艳良家境窘迫,也不该到“自锯病腿”的境地。这说明现有保障体系跟“逢病患必保障”还有不小距离。保障资源配置不该有“遗忘的角落”。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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