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谁的“双赢”?
www.fjnet.cn 2013-10-10 15:53 李昌洪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富士康继“兼职厂妹”传闻、员工集体斗殴事件后,又陷“学生工”风波。此次事件的另一主角是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该学院被指强制安排千余名在校学生进入富士康实习,不参加实习者将不予发放学位证。(京华时报) 对于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即将毕业的学生,让他们以生产一线以工人、技术员、管理员等身份,直接参与和所学专业对口的相关生产过程,对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巩固、深化已经学过的理论知识,提高综合运用所学过的知识,都有着积极的作用。通过有效的实习能让学生在毕业后更能适应新工作的要求,对于学生来说是一个迈进社会的一个有效缓冲,能让他们了解社会需要,加深对社会的认识,增强对社会的适应性;同样对于学校来说也能提高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获得更好的口碑。学生实习可谓是学校和学生的双赢。 然后近年来这种双赢却有些变味,学校将学生实习做为“摇钱树”,实习单位将学生做为廉价劳动力。从2010年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要求学生必须到上海和硕集团昌硕科技有限公司顶岗实习,到2011年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强制即将毕业的大三学生到南方的电子厂实习,再到日2012年江苏某职业技术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学生被学校安排到蒙牛乳业马鞍山公司实习,干的却是是“搬箱子、码箱子、封箱子”的苦力活等等,诸如此类报道常见各类报端。对这些强制实习事件都有一个共性就是专业不对口、学生不是都自愿、工资少得可怜。不禁让人怀疑这学校安排实习的究竟目的是什么。 学校做为教书育人的场所,一切宗旨都应围绕学生展开,应该以学生的利益为优,同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学教实践活动。如果让实习与毕业证强制学生实习不仅适得其反引得学生的方案,也违背了高等教育的理念,更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部分学生的人生规划。 早在2007年国家教育部就下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在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但现实确实难以有效实施,究其原因一方面,企业可以用实习学生缓解劳动力不足的窘境,获得更廉价的劳动力,而且不需要在职工社会保障方面投入资金;另一方面,学校也不用再花大力气去寻找实习基地,还可以从企业获得一定的报酬,这样两者就有了共同需求,一拍即合。 学生实习本是件好事儿,但是,假如连这个环节中也暗藏交易、利益,把原本学生与学校的双赢,变成了学校与企业的双赢,实在值得我们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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