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转发救灾信息多留点空间
www.fjnet.cn 2013-10-10 07:50 敬一山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我来说两句
浙江余姚公安对在网上散布陆埠水库倒塌,造成40多人死亡等不实信息的张某某(女)、唐某某(女)作出行政拘留处理,张某某行政拘留5天,唐某某行政拘留3天。 在险象环生的自然灾害面前,人心本就不安,如果有人刻意散布虚假消息,确实容易引发人们的恐慌。这样的行为该罚。但当地警方发布的消息还是简单了些,诸如散布虚假消息者,发布的原文是什么、通过什么渠道发的、引发的后果如何,假消息是“原创”还是“转发”,是故意还是无心,应详细交代,否则恐有负面效应。现在很多网民都说,不敢转发灾情或求援信息。 网络已经是救灾的重要通道,每逢洪水、地震等灾难之后,各种信息在网络汇集,进行灾情预警、指引官员或民间救援。这次余姚遭遇水灾,也有很多网民通过微博等网络渠道求援,@余姚发布的官方微博,也曾转发一些类似信息。这都说明网络的重要作用,当然,这些鱼龙混杂的信息中,不能排除一些虚假信息存在。 对于这些虚假信息,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处理。如果是主观恶意,并导致严重后果的,的确应该依法追究,行政拘留也不为过;但如果有些只是因为对灾情不明,无意转发了一些不实消息,又未导致什么严重后果,则应该给予宽容。灾情瞬息万变,无论政府部门还是媒体,发布的消息都难保万无一失,何况是难窥全貌的网民?只要权威信息不存在大的疏漏,尽可能做到及时透明,个别不实消息可能也造成不了多大的危害。 现在余姚的灾情仍未完全退却,很多灾民仍等待救援,在这当口,一则抓人消息传出,难免会让人有所猜疑。当地有必要及时回应,以安民心。对网络这个新的救援通道,加以规范是有必要的,但如果操作不慎而堵塞,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10-09]浙江余姚逾4000抢险人员投入救灾 灾区食物短缺
- [ 10-09]"菲特"致浙江余姚内涝严重 断电缺水出行不便
- [ 10-09]浙江余姚城区70%以上地区受淹 乡镇断电缺粮
- [ 09-30]最高法:虚假恐怖信息未扰乱社会秩序不构罪
- [ 09-30]北京青年报:打击虚假恐怖信息的目标是维护公共利益
- [ 09-09]两高司法解释明确利用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认定
- [ 08-25]网传“成都公交被劫持”虚假信息 两人被拘
- [ 08-18]虚构楼盘客户资料在上网兜售 男子骗了130多人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