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西岸时评 > 最新原创> 正文

“米桶变玩具” 超市当受谴责

www.fjnet.cn 2013-10-07 16:13 万世钢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昨天,网上流传的一张图让网友“震惊”了,孩子居然将超市散称大米桶,当做沙滩在玩耍。“@Ponia_HS”前天晚上在南京鼓楼一家超市闲逛,忽然看到一位奶奶将孙女放在米桶里玩,网友评论吐槽:以后散装米不能买了。(10月6日,《现代快报》)

说句实话,在超市里不讲公德,把食物滥放,打开包装后又不购买,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可把孩子放在米桶里,将大米当做沙滩玩耍,性质确实有些“恶劣”。大米是入口的食物,不同于其他物品,孩子进入米桶玩耍,卫生情况让人是很令人担忧的。

老人的作法肯定不对,在指责她的同时,也不能忽略超市存在的管理缺陷。老奶奶将孩子放进米桶里,如果旁边没有工作人员,这属于工作时间脱岗;如果有工作人员而没去阻拦的话,这就等于默认了她的做法,间接承认超市就是游乐场,米桶内可以随便玩耍。“顾客是上帝”这话不假,可这并不代表顾客就可以为所欲为。只因个别顾客在超市里消费,超市管理人员就对其不道德行为选择视而不见,这是对其他顾客的不负责任。对超市方而言,管理超市和善待顾客必须要同时做好的,并不冲突的两件事。任何一点缺失,都会导致超市因小失大,失去市场。

因此,面对顾客素质的良莠不齐,超市方面更应该坚持统一的管理方法。专门的区域负责人员,应多一些责任心,部门领导也应来回巡查,及时纠正诸如此类的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减少对超市的负面影响。

  • 责任编辑:林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