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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贪腐者的“形象经营”

www.fjnet.cn 2013-09-25 08:28  舒天烈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不仅是丁书苗这样的商人通过慈善“洗形象”,甚至很多贪官都利用“伪慈善”边贪边把自己漂白。

在羁押近3年之后,被称为“高铁一姐”的女商人丁书苗24日蹒跚走入法庭,接受审判。

庭审之中,除案件的相关情况,丁书苗的形象同样备受舆论关注。驼着背缓慢行走,及腰长发花白,因做过开颅手术头部怕冷戴上帽子,过程中数次表示头疼不舒服,甚至在公诉人宣读起诉时站不住而获准坐下……这样的形象,无疑迥异于公众印象中“卖鸡蛋发家的传奇女人”应有的强悍精明。

虽然在法庭上,丁书苗不一定有“演”的成分。但在现实中,经营形象却是其长项。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曾与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商议,丁书苗捐款,范增玉安排其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丁因而先后38次给予范4000余万元财物。而这一交易的目的,正是为了“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关部门的查处。

实际上,不仅是丁书苗这样的商人通过慈善“洗形象”,甚至很多贪官都利用“伪慈善”边贪边把自己漂白。湖南临湘原副市长余斌就提出,他所收受的财物中近15万元已被用于扶贫帮困、社会赞助等,可不做受贿数额认定。而高调购买物品宣布捐赠灾区,再由供货企业以定金和质保金等形式返还现金的贪腐手法,更是屡有所闻。

的确,“好形象”会产生强大的光环效应。既可积累人气、产生知名度,从而编织更大的关系网,也可在东窗事发后博取舆论同情,甚至为下一步棋打下伏笔。这样的形象经营,可能包括受贿者种种访贫问苦、轻车简从的“政治秀”,可能包括行贿者捐款捐物、高调参与的“慈善秀”,更应该算上大拆大建、“N年大变”的形象工程。在丁书苗案中,行贿给范增玉的4000万元,可能只是“九牛一毛”,而产生的效果却是相当巨大,即便现在未能及时更新的网页上,还可看到她“慈善名人”的头衔。

反腐败的剑越快,腐败分子就会躲闪越迅疾、防护越齐全。反腐情势愈加严峻,尤其需要剥落以身试法者的“光环”,更需要明辨“光环”下本真的身份。因为“光环”不仅会罩住贪腐、漂白罪行,更会破坏信任、败坏风气。

刘丁案是一起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标志性案件”。这个案件的众多细节,无疑都可为中国的防腐反腐,提供颇有参考价值的借鉴。唯有全面、透彻、深入地剖析其中的教训,才可谓真正“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本报特约评论员  舒天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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