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西岸时评 > 时政观察> 正文

警惕“会议大国”衍生“会议腐败”

www.fjnet.cn 2013-09-24 09:35 王传涛 来源:广州日报我来说两句

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参会人员以在京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京外召开,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效率。(9月23日新华网)

我国是一个“会议大国”,甚至是一个“超级会议大国”。用一句话来形容一些官员就是,“不是走在去开会的路上,就是正在开会,或是刚刚开完会”。据2008年6月份上半期《半月谈》的一组数据:一些单位的主要领导一年中参加的大小会议、活动绝不会少于1000个。显然,给“会议大国”戴上紧箍咒既是一种需要,又是一种必要。

许多会议完全是在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这也正是当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要解决的工作作风中存在的几大问题。一者,“没事常开会,小事开大会,大事开小会,重大事情不开会”的坊间“总结”,已经道出了当下一些会议的冗繁和不必要性,还直接指出了会议制度的不合理性;二者,“官员一急就发火,领导一急就开会”,说明了我国有大量的会议是依领导干部个人主观情绪而定的;三者,有些会议已经成为一种福利,我们可以称之为“会议福利”,比如,会议已经成为一些官员度假、休养、游玩和领取纪念品的特权。

“会议福利”的泛滥,造就了一个庞大的产业链——会议经济。而在异常繁荣的会议经济背后,是早已负重前行的公共财政支出。2011年发布的《中国会议蓝皮书》中指出,目前我国每年举办各种会议多达几千万个,涵盖公司会议、政府会议、事业单位会议和社团会议四大类,会议经济产值近万亿元。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这个《办法》到底能有多大效力、能有多长的“保持期”,有待观察。

把“超级会议大国”关进制度的笼子,不能仅靠把旧规定“炒冷饭”翻新,更需要辅之以严厉的行政和司法问责。由此,会议才不会成为特权人士的福利,才不会成为公共财政和广大纳税人的负担。

  • 责任编辑:林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