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娜号事件本有更好解决方式
www.fjnet.cn 2013-09-17 17:41 洪 丹 来源:南方日报 我来说两句
海航旗下中国内地第一艘豪华邮轮海娜号,日前在韩国被济州地方法院扣留。这一事件发生得很突然,也着实很意外。海航旅业称,中国江苏沙钢集团旗下公司沙钢船务以法律纠纷为由,向韩国济州地方法院申请扣押海航船舶,导致海娜号1659名游客及650名员工滞留韩国。如今滞留海娜号上的游客乘坐海航的专机陆续回国,但是这一罕见的戏剧性扣船事件对于游客的损害无疑,只是事后纠纷双方都互相指责对方不负责任。 这并不是沙钢船务第一次扣押海航集团旗下的船只,早在2011年3月份,沙钢船务就利用相关国际法律法规,在印度扣押了海航集团子公司的一艘海峡型船舶。当年7月19日,又在南非将海航集团下属大新华油轮公司的一艘超级油轮扣押。而屡次的扣押行动,都是源起沙钢船务与大新华物流旗下的大新华轮船一场长达三年的债务纠纷,而海航集团因参股大新华物流,对其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只是这次沙钢船务申请扣押的是一艘航行于境外的游轮,这导致船上千名游客在国外变相被扣押,尽管沙钢船务一再强调,扣押的是船而不是人,但就事件而言实在区分不出扣押船与扣押人之间的区别。于是,这起海事诉讼案件便以一种奇特的方式引起轰动。商业纠纷太过常见,涉及海事诉讼的商业纠纷更是纷繁复杂,大新华与沙钢间的经济纠纷自有法律管辖。在沙钢已经在英国仲裁庭获得胜诉,而双方也约定适用英国法的前提下,韩国法院的行为即便没有对司法管辖权谦让,也谈不上违法处置。 有人说,两国内企业的经济纠纷闹到去韩国解决,丢人丢大了。事实上,在国际经济领域尤其涉及海事纠纷,这样的案例十分常见,双方按合同行事,按合同解决纠纷,由于航海这样的特殊行业,标的物常漂洋过海,多个国家都有司法管辖权毫不为奇,谈不上丢不丢人。但是企业的经济纠纷却导致船上游客无辜被牵连,却着实让人太过吃惊。更吃惊的是,双方事后都一致把导致1659名游客被滞留超过40个小时这个责任归咎到对方身上。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两者都有意把游客当成自己获得舆论关注、赢得同情的筹码。沙钢完全可以选择其他非载客船只进行申请扣押,完全可以在国内申请扣押,完全可以避开法院非工作日申请使得海航方面不至于无法及时处理保证金缴纳、结汇等手续,但沙钢都没有作出这样的选择,导致千人被迫滞留韩国。而海航方面尽管善后行动迅速,但是未能与被迫滞留的乘客普遍达成合理的赔偿协议,没有明确其违约责任而只想迅速了事,甚至导致滞留游客与海航人员因为不积极处理事件而发生肢体冲突。无论沙钢船务与海航集团事后怎么做出积极表态、怎么采取积极措施,在舆论层面结果都是双输。2000多名国人利益受损,纠纷双方商誉损失难以估算。 在国际上,扣留一艘载满游客的邮轮,实属罕见。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本无可厚非,但是在采取法律手段时还需顾及影响,尤其对于第三方利益的损害。海娜号滞留事件本可以有更好的解决方式,只是双方都没有作出这样的选择,这对于国内企业的警示作用尤为明显,否则,丢人就真丢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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