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西岸时评 > 图文评论> 正文

以“权”代理

www.fjnet.cn 2013-09-17 07:48 李建华 来源:长江日报我来说两句

新闻:为了抢占市场,不少奶粉企业贿赂医生和护士,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医院给初生婴儿喂自家品牌的奶粉,使孩子对其产生依赖。据多美滋的一位前销售主管披露,多美滋给天津各家医院的产科护士、医生的款项每个月都在30万左右。(9月16日央视)

如今的医护人员可真是细心周到,连新生儿的“第一口奶”都不让父母操心,喝什么品牌的奶粉早就安排得妥妥的,即使能够喂母乳也让特定的奶粉替代了。

医生、护士打小孩一出生起就培养其对某个品牌的独特“爱好”,不仅排斥别的可能更好更适合的品牌奶粉,甚至排斥亲爱母亲的乳汁,这很不厚道,于后者近乎残忍。此时,医生、护士分明已经摇身变为奶粉生产商的代理人,是要按大大小小的业绩拿报酬的,不过名目上是“赞助费”、“车马费”什么的。

商家无疑是看准了医护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于是稍加笼络,便把他们发展到经销代理队伍中来。这种以“权”代理不只是婴幼儿奶粉行业独有,有的地方发红头文件指定某一品牌接待用酒,可见代理的级别之高。

文/李建华 图/李宏宇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