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西岸时评 > 民生巷议> 正文

征收拥堵费,请先问问民意

www.fjnet.cn 2013-09-12 11:06 向 阳 来源:红网我来说两句

近日,北京市发布“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征收交通拥堵费提上日程。收费治堵的决策方式,引发诸多争议讨论。随着城市交通矛盾升级,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型城市日趋陷入“堵城”困境,多地传出研究拥堵费征收。(9月11日新华网)

面对日益严峻的“堵势”,多地职能部门提议征收拥堵费。赞成者认为,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征收拥堵费能够降低车辆使用强度,缓解交通拥堵。但更多人陷入一种“收费焦虑”。从限牌、限行到收费,职能部门多是“一锤定音”,笔者认为,既是关系民生的大事,那么就该先问问民众的意愿,以此作为判断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的依据。

群众关心的是实实在在的问题。面对越来越拥堵的交通,群众只关心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才能使道路通畅?征收拥堵费之后,是不是就可以一路畅通无阻?是不是只有收费一条路可选?是不是收费就可以解决问题?再则,如果收费不能公开透明,民众会担心征收的拥堵费会不会又是政府自肥的工具。

比起优先收费,先调查清楚拥堵的原因更为重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地调查清楚导致拥堵的到底是什么原因,然后“对症下药”。有关专家指出,病症因城而异,拥堵费也并非包治百病。征收拥堵费的前提是公共交通便捷,相关配套完善,以此引导公众绿色出行。

在治理交通拥堵的过程当中可以借鉴大都市如香港的先进经验。治理“堵势”,优先公交,科学管理,合理规划,开发出多种出行方式;提高公众的绿色出行意识。而不是首先想到收费,先收费,然后再去想怎样解决拥堵问题,这样的做法有很大可能性会导致政府失去公信力。

其实,说到底,为民办实事,就是好的。如果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收费并不是不可以。如果收了费,又达不到治堵目的,公众可能会得闻“费”色变的忧虑症了。

  • 责任编辑:林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