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西岸时评 > 最新原创> 正文

城管鸟枪换炮挡不住弥漫的社会戾气

www.fjnet.cn 2013-08-28 16:25 陈小二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近段时间,广州城管部门加强了巡逻执法力度,自身防护装备也随之升级换代。现在广州城管执法人员一共有“六件套”护身,包括由7块钢板组成的防刺衣、2毫米厚的防护手套、前后包围的防护头盔、有机材料制作的防护盾牌、覆盖全市范围的全频加密对讲机,还有一个最新式、也是全国首创的城管装备——胸挂摄像头,可以在执法时自动拍摄现场。(8月27日《广州日报》)

看了广州城管的新装备,套用现在一句比较时髦的话,“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因为单纯从设备你很难分辨出,这到底是特警出更还是城管执勤。防刺衣、防护头盔、防护盾牌,胸挂摄像头……现代防护性措施,广州城管可谓一个都不少。难怪有网友打趣说,“照这个架势,下一步城管要配装甲车、AK47、红外线眼镜了”。

按照广州城管的说法,他们之所以更新装备,盖因近段时间城管执法过程中暴力事件频发,城管需要更加结实的装备来保护自己。此外,也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执法。城管需要借助于新型摄像器材将现场画面捕捉下来,清晰地还原现场,解决不必要的纷争。

保护城管人身安全的确有必要,客观地记录现场也很有必要,但是,这种看上去像是准备随时去战斗的装备,会在小贩心理上引发多么大的反感,城管部门想过没有?要知道,站在城管对面的不是什么阶级敌人,也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坏分子、犯罪嫌疑人,而是供养他们衣食的纳税人啊。

也就是说,城管是用了纳税人的钱买了一套武装到牙齿、所费不菲的装备,由此来管理纳税人,对此,纳税人岂能不心生无名之火?虽然广州城管口口声声申明,这套装备只是为了保护城管而不是为了对付小贩,但是这套将城管层层包裹的防护装备,明显是将小贩当成了假想敌,首先从形式上就在小贩与城管之间制造了紧张的对立情绪。

更何况,这套装备相当沉重,仅防刺衣有十几斤重,再加上防护头盔、摄像头……夏天穿此执勤,几分钟就会汗流浃背,对城管队员来说,无疑也是沉重的负担。而且,这套装备所费不菲,仅摄像头就价值千元,一套装备配置下来,对纳税人来说也是沉重的负担。

广州城管忽视了一个问题,即使设备再完备也,也挡不住弥漫的社会戾气,也敌不过真正想作恶的心。精良的装备可能只会抵挡部分激情犯罪,却无法完全消弭蚀骨的仇恨。城执勤的管总有下班的时候,总有脱下装备的时候,此时倘若有心怀怨怼的小贩想行凶,城管在明,小贩在暗,城管恐怕在劫难逃。而摄像头也有坏掉的时候,多少公共事件里,摄像头都会在最关键的时候“坏”掉,实践证明,设备往往也靠不住。因此,靠更新设备保护城管,防止小贩与城管之间的冲突激化,还是治标不治本。

《伊索寓言》里有个小故事,讲到北风与太阳打赌,谁先脱下旅人的衣服,谁就是胜利者,结果越是狂风大作旅人就将自己包裹得越紧,而太阳一出,在温暖的阳光下行走,旅人很快脱掉了大衣。现在,小贩与城管之间的隔阂,就像旅人身上的那件大衣,想消除隔阂,不是靠高压、防御,而是要靠善政,最好的办法还是需要改变目前管理城市的根本理念,让贩夫走卒安居乐业,让城管放下安心回家。否则,城管即便拿着AK47上街,也无法保障自身的安全。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