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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车位别买房 保障房还是敛财房?

www.fjnet.cn 2013-08-13 17:28 殷建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购买7层及以上的房子,必须同时购买停车位。龙岩市民李先生反映龙岩经济开发区人才保障房,强制搭售高价停车位。李先生说,停车位每个售价19.8万,高于同地段停车位的价格。不少购房者认为,这一行为属“敛财”的霸王条款。对此,记者从经济开发区获悉,该规定由政府发文,经过公示,属自愿购房,不存在霸王条款。(8月13日东南网)

人才保障房就是为吸引人才而建设的房子。人才刚刚到来,金钱匮乏,能够买到一套保障房,实在是一个幸福事。然而,绑架车位的销售,让这个幸福事缩水,甚至可以说成了痛苦事。如果车位便宜一些,那咬咬牙,也豁出去了。但是,偏偏还比较高,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你房子价格便宜了,在车位这里弥补了。因此,购房者说这是敛财,一点不假。

这倒是给我们的管理者一个提醒:我们在制定惠民政策的时候,不能搞模糊制度。因为你的制度一模糊,开发商就会伸出敛财之手,让你的惠民制度成为烦民制度。既然是人才保障房,那么,就应该保障人才的幸福购买,幸福安居,不能让人才烦恼。这样,无形中破坏了自己的形象,伤害了人才的心。

其实,不仅人才保障房的建设如此,其他工作也是如此。我们制定惠民政策,我们打造阳光平台,我们解决百姓烦恼,都应该把事情想周全,把制度做严密。同时,更要监督落实者,防止政策走形、缩水。经要编好,还要挑选好念经的和尚,只有这样好经才能念好,落实好。当前,针对不买车位别买房这种现象,管理者应该赶紧制止。否则,人才保障房建设最终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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