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嫖法官受到顶格重处有何警示?
www.fjnet.cn 2013-08-07 11:41 向 秋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上海市纪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和有关部门6日作出决定,对市高院法官陈雪明等“法官招嫖”事件涉事人员作出严肃处理,相关法官被开除党籍,提请开除公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市公安局并已对相关人员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据8月6日新华网) 从8月1日“法官招嫖”事件视频曝光,到6日涉事人员受到处理,上海方面对该事件重视之高、调查之快、处理之重,超乎想象。涉事人员受到顶格重处,表明上海方面对腐败分子绝不姑息迁就、严惩不贷的决心。 当前正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各地都在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上海招嫖法官受到顶格重处,自取灭亡,有何警示呢? 突破道德法纪底线就是自取灭亡。上海高院涉事人员身为维护司法正义的法官、领导干部,理应严格恪守法官行为规范,为普通公职人员做出表率,为履职尽责练好“内功”。理应更加了解法纪规定,更加了解违法后果,更应严格遵守法纪。但他们参与嫖娼,既违背职业道德,也触犯党纪国法。他们的行为表现,损害了公职人员、领导干部的形象,恬不知耻、知法犯法,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受到重处。 自我放纵就是自取灭亡。上海高院涉事法官先是接受企业高管在高档消费场所吃请,然后集体参与嫖娼,不仅不自重,反而自我放纵。这表明他们身上存在严重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作风,贪图享受,情趣低下,沉迷于灯红酒绿,留恋于声色犬马,思想滑坡堕落,腐败变质。这说明他们经不起各种诱惑和刺激,结交狐朋狗友、沆瀣一气,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污浊糜烂,不该吃的饭局敢吃,不该去的地方敢去,不该干的事敢干,无视法纪、肆意妄为,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他们必须吞下自我放纵的恶果。 要求和监督面前心存侥幸就是自取灭亡。上海高院“法官招嫖”事件的曝光,是源于群众的举报。上海高院这几名涉事法官,应该知道作为公职人员、领导干部,时时刻刻都在受到监督,既有组织监督,更有群众监督,不仅在监督工作,更在监督作风。但他们并没有因为存在监督而加强自律,而是心存侥幸,以为自己的不良行为不会被发觉,实际上是大错特错。他们参与嫖娼,发生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说明他们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抱有幻想。法纪面前没有例外,顶风违纪必受严惩。 上海招嫖法官受到顶格重处,是涉事人员缺乏自律,违法乱纪的必然结果。在集中解决“四风”问题的当下,仍然发生“法官招嫖”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值得各级深思和反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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