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网络不理性”的教授亦非理性
www.fjnet.cn 2013-07-18 11:05 邓子庆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6日,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副教授,在其微博替李某某的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当天易延友再发微博:看了一下评论,不堪入目。网络就是网络,不能奢望可以成为理性对话的公共平台。(7月17日《北京晨报》) “是最精彩的,也是最嘈杂的……”必须承认,互联网作为一个崭新的平台,给人们带来社交互动、信息服务、观点交流等极大便利,同时也给人带来许多困扰,商业欺诈、恶意攻击、造谣传谣,等等。“良心让狗吃”“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易教授遭致各种不堪入耳的评论就展示了网络的非理性一面。 然而,往日无仇近日无冤,易教授缘何会遭致“一言激起万条骂”呢?这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在笔者看来,身为北大副教授的易某,在“围观”李某某涉嫌轮奸这一公共事件中,并没有以其应有的学者理性去激发、引导网络理性,反而以“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的非理性言论,助推了网络的不理性——网友针对易教授的不得体评论,一方面固然因网络自治素质不高造成,但主要原因恐怕还在于易教授的事先不理性引发了网民的强烈反弹。这一点,不知易教授是否反思过? 稍懂法律者都知道,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里面的妇女也好、幼女也罢,都丝毫不带褒贬色彩,咋到了易某这里女性就有良家妇女和陪酒女之分呢?常识是,陪酒女的合法权益也必须被平等地维护,不能说公民身份“不光彩”就可肆意侵害其合法权益。因此,在笔者看来,一个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的公共学者,发出如此不理性之言论,其社会观感未必就比网友谩骂好到哪去,毕竟,“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直接辱没了法治精神,也挑战了公众智慧。 说到这里,笔者倒对易教授谬论的来源产生兴趣:“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究竟是因易教授真的无知,还是因其他某些因素而发出的违心之论呢?事实上,近年来,公知发出“耸人听闻”之言论,并非少见。“99%的上访户是精神病人”“医院就该竖着进,横着出”“三聚氰胺无毒,人类几百万年都没有灭绝,说明人类的排毒、解毒能力非常强大”…… 总结这些不难发现,公知在发出类似言论时要么大多不讲实证、浅尝辄止,浮光掠影地泛泛而谈,要么与辩护对象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有些专家甚至公然坐到利益集团的大腿上。著名学者许纪霖就曾说:中国学术界走两个极端,一种是什么东西他都知道一点,浅尝辄止;一种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是专家,而在专业之外,就会变得惊人的无知,不能与外界对话。事实上,许纪霖怕是还少说了一种:部分专家学术渊博、专业精湛,但为稻粱谋,常常说一些违心之话。 笔者认为,针对这些信口开河、大放阙词的非理性专家,一方面有必要对聘用机关及其负责人严格问责,使他们必须聘用有真才实学敢讲真话的人才,另一方面要对专家进行问责,对违背良知乱忽悠公众而失去公信力的专家,进行淘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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