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夜市”借乐施教不如寓教于乐
www.fjnet.cn 2013-07-02 11:20 李 旸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法制夜市”实际上把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当作“招牌”,借助娱乐聚拢人气,进行普法宣传和服务,大有“文化搭台,法律搭车”的味道。 “法制夜市”利用娱乐活动聚拢人气,力求达到普法的最佳效果,这是开办“法制夜市”的初衷。但是,这种搭车式的普法活动,感觉和娱乐活动有些脱节,好像是两张皮,你唱你的,我教我的,而且,在娱乐氛围中,和市民近距离普法说教,似乎有点儿不搭调,不能给市民创造一个接受普法宣传教育的安静环境,眼里看着娱乐,耳边伴随着歌声听着普法说教,这种“借乐施教”式普法活动,实际效果未必能有多好。 “借乐施教”不如“寓教于乐”。所谓“寓教于乐”实际上是“借乐施教”的升级版,是将相互脱节的娱乐活动和普法活动合二为一,把普法的宣传教育融入娱乐节目当中,精心策划与编排,在喜闻乐见的娱乐中,自觉乐意地接受了普法宣传教育。 “法制夜市”是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创新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在实践当中,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问题,针对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加以改进、补充和完善,普法效率也会步步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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