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西岸时评 > 最新原创> 正文

的哥吸毒后狂飙 “毒驾”让人忧

www.fjnet.cn 2013-06-14 11:36 陈 光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乘客坐上的士,却遭遇惊魂一幕:的哥像发疯了一样在马路上狂飙,速度飞快,有时竟然连红绿灯都不顾,而且,更奇怪的是,这名的哥还眼神迷离,摇头晃脑!乘客找理由下车后,马上报警。昨天,市交管局涉牌涉证办案中心表示,已将“毒驾”的叔侄俩抓获。(6月13日 武汉晚报)

就在上个月,一乘客在乘坐526公交车时,怀疑公交司机毒驾,将照片发至微博,引起轩然大波,警方后来将毒驾司机抓获。时隔几天,又出现了的哥吸毒马路上狂飙,把公众的眼球再一次的聚焦到“毒驾”上来。公交车司机和出租车司机都因为吸毒给公众的出行造成了威胁,可是我国对“毒驾”的管理却还是“真空”不得不让人担忧。

对于今年年初开始实施的史上最严交规,相信所有司机朋友都深有体会,闯红灯、不避让校车扣6分,酒后驾驶、遮挡车牌扣12分,超速50%以上扣12分,一年两次记满12分重新路考,这一系列严格规定让很多驾驶员在开车时没有了以往的“洒脱”,变得守规矩起来。可是就是这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虽然把酒驾入刑却也忽略了“毒驾”的危害。

对“毒驾”缺乏管理让人忧,这种忧虑不仅仅是吸毒后司机对公众出行安全造成的威胁让人担忧,还包括吸毒本身。“毒驾”数量呈上升趋势,说明吸毒的人数在增加,也说明我国在打击毒品流通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毒驾”并不是偶然事件,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无论是吸毒本身,还是吸毒后驾驶车辆都应该有明确的管理办法,在此我们希望治理“毒驾”的政策法规能够早日出台,别老让公众的安全在缺乏管理中悬着。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