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西岸时评 > 最新原创> 正文

谁来回答“救护车要人命”的沉重叩问?

www.fjnet.cn 2013-06-07 18:07 王垚烽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6月3日,温州一危重病人因需要转院至杭州治疗,于是家属拨打了120,岂料半小时后竟来了一辆“要命救护车”。由于该车救护设备简陋、医生操作不当,引发患者肺部大出血性命堪忧。据悉,这辆自称120派来的救护车其实属于当地一家民营医院,并不具备急救资质,而120急救中心也否认了曾派过此车。对此,有媒体大声质问:“要命救护车”,谁叫来的?(6月7日《钱江晚报》)

尽管目前整个事件还在调查中,但媒体已大致为我们勾勒出一条“急救车灰色链条”——车主郑女士将救护车挂靠在温州某医院,并与120工作人员毕某、厉某“建立联系”,后者将急救信息提供给前者,由驾驶员胡某“代表120”联系病人家属、寻找医师跟车,事后收取车费的20%作为回扣。在这里,利益高于一切,120不过是个幌子。

作为全国统一的急救热线,120肩负着紧急救援的重担。但对于身为120工作人员的毕某、厉某来说,它更像是一条可以任意转接、倒卖谋利的“发财线”。只是,相比电信、银行“内鬼”倒卖手机号,倒卖急救信息的危害无疑大得多,因为它是以病人的生命安危为代价的。所以,若要问“‘要命救护车’,谁叫来的”,我想首先要归罪于“内鬼”毕某、厉某。其行为已不仅仅是在倒卖他人信息,更涉嫌过失致人伤亡,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不过,也应该看到,除了人性的贪婪,救护车变要命车的背后,有着更深层的制度与管理原因。近年来,从120热线插播广告到救护车频频延误,从收取“天价车费”到中途将病人丢路旁,120急救服务一再陷入各种丑闻。究其根源,在于我国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一部法律能够明确急救中心的权利与义务,这就使得急救市场的管理显得相当混乱无序。

一方面,不少城市运营的正规救护车数量,与卫生部颁布的国家标准相差甚远,无法满足患者的急救转院等需求。以武汉市为例,其城区常住人口约500万,按照卫生部“每5万人配备一辆救护车”的要求,应配备100辆救护车,而实际上当地只有50余辆。这就导致不少患者经常要面临120急救电话打不通或救护车等不来的情况。

另一方面,在市场的巨大缺口和利益诱惑下,隐藏在医院周边的“黑救护车”、各大医院自行设置的“山寨”救护车频频现身,通过到病房散发广告名片、护工介绍病源等等招揽客人、坐地起价,甚至与正规急救车争抢病人。可以说,正是因为存在市场需求,再加上管理的混乱,才给了“内鬼”倒卖信息、从中牟利以可趁之机。

基于此,要想从根本上杜绝120急救乱象,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出台已起草了8年之久的《急救中心管理办法》,在法律层面对120急救体系的资金来源、车辆配备、到达时间、内部管理加以规范,以期切断“急救车灰色链条”。否则,“救护车要人命”的沉重叩问势必继续敲打人心,患者打了120能否救命,恐怕只能是“自求多福”。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