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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重蹈“信访排名”的老路

www.fjnet.cn 2013-05-23 07:14 陈 方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否定“上访排名”的实际功效,并不等于说基层信访工作完全不能考核。它应该考核,而且还可以加大考核力度,只是考核的具体标准应该有所改变。

上访排名表的“是非功过”一直存在巨大争议。5月初,“国家信访局对各地上访排名已暂停数月”的消息引发媒体关注,舆论一致呼吁取消信访排名不能再有任何犹豫。与舆论呼吁背道而驰的是,5月21日,合肥市委书记又建议实施上访量排名。

在合肥市委书记看来,“实行上访量排名,主要是想督促相关责任人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件在基层解决,让政府负担起责任和工作”。上访量排名靠前的县区领导,将被请去“喝茶”。在信访排名饱受诟病的当下,合肥市委书记的这一建议,势必犹如一枚重弹激起舆论的强烈反弹。

从没有人否认信访排名制度的善意初衷。这一制度设计本是为了激励基层政府在信访工作方面能积极作为,推动基层政府“事要解决”,毕竟,老百姓上访的内容也多事发基层。没有一定的考核刺激,基层政府可能就会缺乏解决信访的“原动力”。

令人遗憾的是,上访排名表这一激励制度在现实中被异化了。忌惮于考核排名的压力,一些基层政府不是积极化解群众矛盾,而是想方设法压制上访,“接访”变成了“截访”。在基层政府眼里,群众的越级上访往往成了不稳定因素,于是,“截访”成了维稳的重要手段。

想必合肥市委书记也应该清楚“上访排名”异化的现实,想必大多数地方官员也都清楚,一些信访案件之所以闹到“难以化解”的程度,根本上还是因为有关部门没有把精力放在源头,加剧了信访工作的难度。

否定“上访排名”的实际功效,并不等于说基层信访工作完全不能考核。它应该考核,而且还可以加大考核力度,只是考核的具体标准应该有所改变。

比如,合肥拟定的两个考核指标是,“非正常上访量”和“去省集体上访量”,这两个指标很难保证基层政府从围追堵截上访群众中“解脱”出来,把真正的着力点放在解决信访问题上。早有专家建议,“通过对国家信访局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的抽样督办、核查、回访,来考核地方政府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和程度”。坦率说,如果合肥当地确定要考核信访工作,那么完全可以“依葫芦画瓢”制定一套“以信访问题解决程度为主要指标”的考核制度,而不必非要走“信访排名”的老路。

老路重走,说到底,还是一些地方为官者缺乏创新精神,缺乏施政智慧,缺乏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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