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谁来驱散“步步惊心”的恐慌

www.fjnet.cn 2013-05-22 09:40  王石川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只有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马路才能少一些陷阱,公众才能多一些安全。但愿一再发生的悲剧,能够唤醒地方管理者沉睡的良心和责任。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新闻办21日凌晨发布消息称,20日21时许,深圳龙岗区横岗一路段发生塌陷。记者在现场看到,塌陷处出现了一个直径约10米、深度超过3米的大坑。消息称,截至21日,事故已致5人遇难,搜救仍在继续。

目前仍不清楚路段突然塌陷的真实原因,人们希望遇难人数不再增加。

“走路死”“走路伤”似乎越来越常见,去年,哈尔滨曾出现8天发生7起路陷的连续事件,导致两死两伤;在大连,一名18岁的学生掉入人行道上的塌陷处,后虽捡回了一条命,但身受重伤。此外,在南京、石家庄等地也频频出现马路“吃”人事件,就是在深圳,前不久也发生一起年轻保安因地陷而不幸坠亡的悲剧。这类事件如此之多,真可谓步步惊心。

具体到深圳这次塌陷事件,既然深圳前不久刚发生过塌陷,城市的相关管理部门汲取教训了吗?做好防范了吗?有没有对马路进行摸底排查?路陷也许突然,但不可能无迹可寻。

树有根、水有源,马路塌陷必有原因。曾有调查显示,有的施工单位盲目抢工期,偷工减料、违反工序、违规操作,往往回填不实,在地下设施周围形成空洞隐患,从而导致马路塌陷。这是马路塌陷的一种原因,却不是唯一的原因,比如在哈尔滨,人们梳理发现,历年地面塌陷处均是道路结构以下有地下人防工程、地下管线工程、道路建设工程和地下基础设施等道路路段。这次深圳马路塌陷,尽管真相未明,但一定潜藏着秘密。

不管什么原因,频现的塌陷事件都拷问两点现实命题。其一,如何完善基本的预警机制?生活在城市,可以不开车,不坐车,却无法不走路,为最大程度地减少行人恐慌,职能部门有责任给城市马路来一场细致而全面的体检,对问题马路及时救治。

其二,如何处置责任人?据报道,尽管多地连发马路塌陷致伤致死事件,但无人被追责。不能把所有的塌陷事故原因都归于“意外”,有的明明属于人祸,仍不追责,显然就是姑息,也难以提高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有学者认为,应建立起更为清晰的市政责任机制,相关道路、线路的产权单位应对地面及地下附属物经常性检查检测,形成制度,责任到人。只有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马路才能少一些陷阱,公众才能多一些安全。

但愿一再发生的悲剧,能够唤醒地方管理者沉睡的良心和责任。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石川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