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对未成年人报道媒体要谨慎

www.fjnet.cn 2013-05-16 16:49  邓清波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5月15日上午11点40分,海南万宁召开小学校长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第二次案情通报会,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圣和向媒体通报,两名涉嫌猥亵儿童的嫌疑人已于今日凌晨被批准逮捕(5月15日南海网)。

尽管警方已经采取行动,但这一事件还是呈现出与以往许多热点事件类似的发展趋势。在既往的许多热点事件中,往往是执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的举措严重不被信任,相对弱势的受害人一方会选择媒体尤其是网络来寻求支持,媒体和网络舆论的介入使得事件被聚焦,这可能促使真相的浮现和公正的实现,但也可能导致不实信息泛滥、舆论未审先判。这起事件中,受害女生的家长已经明确表示对之前有关部门组织的鉴定结论不认可,警方的表态和举措遭到严重质疑,媒体特别是网络已经强势介入,这与过往许多热点事件的发展轨迹几无二致。

如果这起事件继续沿着这种趋势发展下去,那么,即使所有的真相在媒体和网络舆论聚焦下全部得以揭示,公平正义最终得以实现,也不得不说,这将是一次“挫败”。原因很简单,这一事件中涉及的5名受害者都是未成年人,法律本身规定对未成年人应实行特殊保护,比如审理都应该“不公开”,以保障未成年人隐私,呵护其身心健康。然而,在这一事件中,媒体和网络已经进行了非常详尽的披露,甚至不惜连篇累牍地报道5名未成年人“处女膜是否破裂”,她们的隐私可谓已经荡然无存。那么,这难道不是对她们的二次伤害?纵然禽兽得到严惩,5名未成年受害者的伤痛又如何才能平复?

所以,对于这起事件,媒体和网络都应保持基本的清醒,那就是不仅要有正义的立场,也必须要有理性的态度,科学恰当地拿捏好介入和报道的尺度,绝不能简单沿袭过去那种在热点事件中单纯聚焦的模式。换言之,什么是该报道的、什么不宜报道,媒体和网民都应有起码的自省,必须时刻严格守住对事件中5名未成年人隐私和身心健康的呵护这条底线。

舆论监督有立场还要有策略。具体地说,对此案的关注,不宜简单地聚焦事件本身的细节和真相,而更应该把关注的重点转移到对“程序正义”的寻求上来,即警方等执法部门是否严格依法办事、医院等鉴定部门操作是否严格规范、法院的审理是否公正公平等等,甚至还可以追溯当初教育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对禽兽校长和公职人员的选拔是否经得起检验。只有执法程序等得到严格落实,程序公正做到无懈可击,事件才能得到相对适当地处置,实质正义才会有所保障。这样做,也能避免舆论的未审先判,更有利于避免对事件细节的过度曝光而可能导致的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

媒体和包括网民在内的公众舆论监督,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但绝不能把自己置于超然一切的境地,更不能放纵自己的权利。小到推动每一起事件中公正的实现,大到推动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民主法治进步,最终都要着力在推动民主和法制的完善和落实上,而不是越过法律和程序去寻找真相和公正。媒体和公众应以自身的坚持和理性,来推动权力部门的尽职尽责、依法办事,使每个公民的权益真正获得法律的有效保障,使公平正义的阳光无处不在。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