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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查出的隐患为何防不住矿难?

www.fjnet.cn 2013-05-13 11:02 马涤明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据央视新闻频道消息,11日14时许,四川省泸县福集镇桃子沟煤矿发生一起瓦斯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有108人,截至12日7时,已有28人遇难。另据报道,出事的泸县桃子沟煤矿4天前刚刚经历过安全检查——省安监局事故调查处处长王建国7日曾带队检查指导泸县桃子沟煤矿瓦斯治理工作。(5月11日四川在线)

调查队前脚刚走,后脚就发生了瓦斯爆炸的恶性事故,这种“巧合”实在是耐人寻味。检查组检查后提出三条要求: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尽快完善规范资料报表制度,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企业务必严格执行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要求整改,显然是发现了问题或隐患;要求尽快完善相关制度,显然是检查出该矿存在不规范运行操作问题;要求企业严格执行规范,应该是意识到了存在问题对安全的威胁。而桃子沟煤矿负责人也表示,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企业将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明知有问题,明知必须整改才能消除隐患、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各方却有都能达成边生产边整改的共识,实际上,这就是典型的“要产量不要安全”、“要GDP不要命”。

常言说水火无情,放在安全生产上则是“事故无情”。因此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是,即使发现0.01%的问题和隐患,也要以100%的戒备和100%的努力来防止和消除。然而,“带血的煤”却成了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在相同相似的问题、高度相似的矿难面前,似乎是姿态性意义永远大于实际意义。

安全生产不是喊出来的,煤矿问题和隐患不是姿态和口号能解决的;而如果安全检查都成为走过场,或是安全问题上的一万个理由都不敌GDP这一个理由,有些姿态和口号就疑似“造假”。

  • 责任编辑:潘荣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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