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原副省长“黄三亿”被判无期的警示
www.fjnet.cn 2013-05-03 15:34 毛开云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黄胜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胜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5月3日央视网) 没有监督和制约,权力必将成为脱缰的野马。黄胜之所以如此放肆——官位交易明码标价,假离婚变成“裸官”,拥有“黄楼”、情妇和“行宫”等,关键在于滥用和乱用权力。黄胜被判无期给了社会哪些警示呢? 权力不能买卖。有报道称,在黄胜主政德州期间,官位的交易渐渐由暗箱操作变为明码标价,县委书记50万元,县里某个局的局长20万元,最低价码是副镇长5万元。权力是人民给的,利用人民给予的权力谋取私利、中饱私囊,涉案金额竟然达到三个亿,因而人送外号“黄三亿”,但自掘的坟墓只能将自己埋葬。 纸包不住火。这位权重位高的副省长,在贪腐路上是做过“应变”准备的——黄胜深知中央对官员妻子或子女经商的一些规定,所以和妻子早就搞了假离婚;将妻子、儿子、儿媳移民国外,是不折不扣的“裸官”。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黄胜“机关算尽太聪明”,最终纸包不住火,“反误了卿卿性命”。 经济问题的背后是生活作风问题。都说权色不分家,权钱色穿的是连裆裤,作为副省长的黄胜没有任何高明之处,同样落入了其他贪官的“俗套”。黄胜姓黄,修“黄楼”不仅是为了风水好,更是生活上也很“黄”的真实写照。有报道称,黄胜有46名情妇,多次在“行宫”里洗鸳鸯浴。尽管这些事情没有统一定论,但无风不起浪,大多八九不离十。 黄胜被判无期,体现了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尤其是敢打“老虎”的坚强决心,说明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昭示了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刻不容缓,再次验证了“法律面前没有特权”这个普遍真理。 识时务者为俊杰。每一名官员只有认清形势、看清症候,从黄胜身上吸取教训、吾日三省,坚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认清权力和责任的界限,筑起崇高的精神家园,恪守“权为民所用”,方能走好人生路,保自己一生平安。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3-25]当场查到受贿,何不“顺藤摸瓜”
- [ 01-31]胡佳武到底有没有受贿?
- [ 01-18]官员借用豪华车算不算受贿
- [ 11-20]城管队长受贿,果真身不由己?
- [ 10-25]诺奖评委不受贿,不能证明无人行贿
- [ 09-17]防止“曲线受贿”干部财产公示是关键
- [ 05-31]“受贿父子兵”没有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