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雷政富“被害”和“贪腐”都由法律裁定

www.fjnet.cn 2013-05-03 08:38  环球时报 来源:环球时报 我来说两句

“重庆不雅视频案”女主角赵红霞等6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重庆市公安局移送至检察院,其中赵红霞并非第一主犯,但受关注度最高。消息昨天一经披露,网上立刻又出现大量为赵红霞叫屈的声音。

据媒体对案情的简单披露,6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敲诈勒索雷政富等两名官员500万元人民币。然而舆论的关注同案情的这个焦点一直“对不准焦距”,公众对惩罚贪官更感兴趣,赵红霞因此被一些人起哄炒作成“英雄”。

如果顺着互联网的情绪看,雷政富等人以“被害人”的身份出现在案件中,显得不伦不类。但在法律上,这一点毫无指责之处。赵红霞等人涉嫌敲诈勒索同雷政富涉嫌贪腐是不同的两个案件,它们的分别侦办、审理都是依照法律必须发生的。

在赵红霞等人敲诈勒索雷政富这件事上,前者就是加害方,后者就是被害方,这同后者是否存在贪腐没有关系。但到了互联网上,赵红霞等人和雷政富的加害与被害关系很容易就被换位了,说到底这是中国法治精神、民众的法律意识缺失的一种表现。

然而公众的情绪即使不够理性,也并非没有原因。赵红霞之所以受到同情,还是因为人们希望看到雷政富等涉嫌贪腐者首先受到审判,赵红霞身处弱势,雷政富则是高官,贪腐的民愤又更大,因此前者先审理,后者的当前情况公众几乎不知道,网上出现起哄声就很难避免了。

赵红霞等6人先被移送检察院,大概是因为其案情清晰、简单,而雷政富涉嫌贪腐案调查起来更复杂、费时。但鉴于舆论对这两件案情的特别关注,司法机关应就办案顺序和人们的其他关注点同舆论做更多沟通,这有利于为案件的审理和最终宣判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中国官方及司法部门都在同舆论的沟通方面过于保守、拘谨,很不善于随事件进展向外发布阶段性消息,引导舆论的配合。比如在先审理赵红霞等人敲诈勒索案这件事上,司法部门应同时向外介绍雷政富案的进展情况,从而避免“官”和“民”受到不同对待的印象,让公众对雷政富涉嫌贪腐正依法受到严厉调查深信不疑。

目前司法公信力不足,造成误读频繁发生,各种造谣和舆论煽动也更容易得手。这种情况无论多不好,都是现实。官方和司法部门需要针对舆论的实际情况安排工作细节,为社会共识和团结创造更多机会。

但即使两起案件审理的先后顺序安排可以进一步商榷,对赵红霞等6人的刑事追究是合法和正义的,这一点应成为中国社会坚定不移的认识。这也本应是中国舆论多元化的底线。

当要求舆论不干扰司法审判往往很难奏效时,我们在此呼吁重庆司法机关理性应对网上的声音,坚决依法审理、判决赵红霞等6人的敲诈勒索案。顶住舆论压力的这点考验,已是司法机关在互联网时代依法办案的基本功。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