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舆论过度监督是个伪命题

www.fjnet.cn 2013-05-03 08:39  刘继忠 来源:环球时报 我来说两句

解放军全军和武警部队1日启用新式军车牌,网络舆情给予了充分支持。实施第一天,就有人拍下挂有新军车牌豪华车的照片放到网上,做到了“网上直播监督”。这是网络带给舆论监督的新变化、新课题。对此,有学者评论说,“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也需要进一步反思。对作为被监督者的政府而言,公信力的长期缺失导致了现在舆论过度监督的状态,它需要适应这样的常态;对监督者而言,以前的监督是很有必要的,但现在是否有点走过头了呢?不少人带着理想化和极端化的态度去进行监督,这样的态度催生、激化了互联网上的怨气。”

这一总结有些意气用事,值得商榷。互联网崛起后,我国的舆论监督生态潜移默化地发生着根本性变化。这一变化正对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传统关系构成了致命威胁,沿用传统的互动模式,监督者与被监督者都不可能形成新型的良性互动关系。

以往,党政部门完全掌控传统媒体,拥有绝对的话语权,监督谁,如何监督,监督到何种程度,某种程度上是更高一级行政部门提前“策划”的。“打死老虎”、“打苍蝇、不打老虎”就是民间对这种舆论监督的讥讽。这种舆论监督模式,给予媒体可操作的监督空间是非常有限的,传统媒体主动“自选”题目的监督少之又少。

互联网兴起后,官方垄断的社会话语权被各类新兴的社会化媒体打破了,不管官方是否喜欢,数亿网民拥有了与官方平等“交谈”的话语权力。话语权力的自然下放,一方面使沿用传统治理模式中的弊端完全曝光了,政府公信力受到了伤害。另一方面也使舆论监督看似“繁荣”、“过度”了。因此,似乎可以得出“公信力的长期缺失导致了现在舆论过度监督的状态”的结论。但是,这一结论偷换了概念,混淆了逻辑关系。

一是,当下舆论监督的“过度”是个伪命题。当下的舆论监督手段、渠道虽然多了,但不仅没有过度,还需继续壮大,开拓尚未被允许的一些监督死角。如有些监督成了“半拉子工程”。二是网络舆情的一时喧嚣既有网络集纳功能对网络舆情的放大,也有网民获得话语权后缺乏理性表达所致,将网络爆料、跟帖骂娘等现象归于舆论监督,是将网络民粹主义概念偷换成了舆论监督。三是,网民喧嚣更多地在于网民拥有了话语权,获得了一定的知情权,与“公信力的长期缺失”有关系,但并非必然关系。

在新的话语权力格局下,监督者与被监督者都面临着转型,如此,二者才能形成“各守法律范围,而有互相尊重之善意”的新型良性互动机制。作为政府,要尽快转变传统的治理模式,学会与民众平等“对话”,既要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也要为舆论监督创设制度性空间,真正将权力锁进笼子里。

作为媒体,要适应互联网的挑战,既不要被网络民粹主义牵着鼻子走,也要充分利用各类社会化媒体,拓展监督的空间与力度,打破监督的禁区,使舆论监督趋于成熟有序。只有二者形成良性互动,才能有望实现“中国梦”。▲(作者是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学者)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