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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保护防窃也要防拿

www.fjnet.cn 2013-04-23 16:00 范子军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我自己都不知道照片被发上来,还带着名字和学校,这是不是侵犯了我们的隐私?”福建农林大学大一学生在微博上抱怨,自己和同学的照片被上传至名为“福州校花”的微博上,遭部分网友品头论足,她们十分气愤。(4月22日海峡都市报)

随意泄漏、侵犯他人隐私,公众不齿、法律不容;保护个人隐私权,避免遭受不法骚扰和侵害,这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法治意识,也是相关部门的职责所在。而这起“福州校花”疑似侵权案却告诉我们,隐私保护不能只防不合法的“窃”,还要防合法的“拿”。

从@Tokimi西希卡爆料的情况来看,自己和同学的照片之所以被上传至名为“福州校花”的微博上,是因为这些照片及相关详细资料原先发布在学校艺术团的官方微博上。微博是什么?并非私密的微空间,而是网络里的自媒体、公共平台,何况还是官方微博?

“福州校花”博主未经许可,将女生们的照片“拿”到自家园地来让别人评头论足固然不妥,某些言语也着实让人感到很不自在,但严格来说还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权,这就提醒我们尽可能扎紧隐私“篱笆”,别轻易将自己的个人信息曝光于网络的阳光下。

当然,这不只要求公民个人增强隐私保护意识,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的某些活动或者搭建的网络平台,对个人信息的处理要相对谨慎、缜密,而不应无顾忌、无节制,以免给他人误“拿”可乘之机,进而给当事人造成误伤。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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