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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钱就成诚信单位,信誉还有含金量?

www.fjnet.cn 2013-04-11 15:30  徐云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最近,国内有不少企业都收到了一份传真,内容大致是说,有这么一个活动,叫开展《中国诚信品牌大全》及“全国消费者维权诚信单位”评选,企业可以自行申请“诚信单位”与“诚信品牌”两项荣誉,每项荣誉收费5800元。同时,企业也可以申请在《中国诚信品牌大全》中的版面位置,每个整版收费一万两千元。而通知的抬头可不一般:是叫做“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以及“中国国情调查委员会”的机构。(据2013年4月11日 中国广播网)

无数事实一再证明,一个民族缺乏信用观念,一个国家缺乏信用制度,一个社会缺乏信用体系,一个企业忽视信用管理,肯定会极大地妨碍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市场经济秩序混乱。钱是个好东西,但是与钱挂钩的诚信单位评奖,不仅毫无信誉可言,更损毁了评选单位甚至是政府部门的口碑和公信力。

在当下社会信用贫困的背景下,组织评选“诚信单位”与“诚信品牌”两项荣誉,无疑是对那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企业的最大褒奖。就企业而言,尤其是那些对荣誉极度渴望的中小企业,这绝对是一项可以算作为其产品“镀金”,提高市场占有率的“重量级”荣誉,也会起到激励更多企业学习效仿的作用。同时,对于促进市经济健康发展,以及社会和谐与稳定,都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然而,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和“中国国情调查委员会”这项冠以“诚信”字号的评奖活动,却和钱财拉扯到了一起,而且明码实价,“只要交了钱,一切就没问题。”把话说白了,这就是搞有偿评奖。投机取巧,花钱就能买个诚信的牌子挂着,实质上就是一种“山寨”荣誉,这种荣誉只能愚弄和欺骗广大消费者,除此便一文不值了。

尽管“山寨”荣誉可能表面风光亮丽,但其背后却潜藏着不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虚假宣传和虚假标识的规定,对于那些购买虚假荣誉,并用于企业或产品宣传,借以提高企业知名度,吸引消费者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违法事实和造成后果责令企业停止违法行为,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消费者逐渐趋于理性和成熟,再加上新闻媒体对相关虚假荣誉的不断曝光,消费者对这些“山寨”荣誉或含金量不高的企业荣誉的识别力和免疫力越来越强。有时候,“山寨”荣誉恰恰就是一块耻辱揭示牌,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

杜绝有偿评奖,应该问题两头改。作为政府部门,要用最严厉的制度规定,为奖励活动瘦身,坚决压缩奖项,把好审批关。作为生产企业,一定要树立正确的荣誉观,依靠质量占领市场,真正的企业信誉在于消费者的认同,是消费者的口碑。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都应共同抵制编造、伪造和买卖虚假荣誉的行为。是此,或许那些企图通过评奖活动发财的机构和个人,也就歇菜了。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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