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西岸时评 > 经济论衡> 正文

须查实坑儿奶粉的去向

www.fjnet.cn 2013-04-01 08:47 刘晶瑶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在全国热销的“美素丽儿”成了“坑儿奶粉”。据主要嫌疑人牟骏交代,从2012年2月开始,他通过擦标、喷码、私印外包装盒等方式,将欧标婴幼儿奶粉的批号篡改为已获得进口食品卫生证书的玺乐天赋美素(美素丽儿)婴幼儿奶粉批号并改装。奶粉之殇,再次成为国人之痛。

“坑儿奶粉”,是通过加工点进行重新灌装,过期奶粉掺杂到正常奶粉中,这种造假手段让一般消费者很难辨别真伪。这种时候,就需要质监部门及时站出来,为消费者筑起一道食品安全的防火墙。然而,此案中最为吊诡之处正在于此。

早在2012年11月,江苏省质监部门就对“美素丽儿”的中国进口商立案查处了,但时间过去近5个月,“坑儿奶粉”仍在各大商场的货架和网络上热销。这期间到底有多少“坑儿奶粉”流入市场,究竟这背后有没有利益推手在操纵,这一事件幕后疑云重重。

对于为何“坑儿奶粉”在被立案查处后仍在销售,苏州工业园区食安办的解释是,由于“查实不了问题奶粉的批次、批号,也查实不了问题奶粉的销售去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能草率披露上述信息,也不能采取召回和下架等措施。这种回应方式,实在难以令人接受。对于食品安全的监测,要求的不是挂一漏万的形式,而是锱铢必较的实质。

商家的利益减损、婴幼儿的食品安全,两者之间孰重孰轻,难道在质监部门眼中还有第二种答案?这种以规定当挡箭牌,把“坑儿奶粉”变成不能说的秘密,背后有没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子,有没有公权力的违规庇佑,都应成为核查的重点。退一步讲,即使是为了保护正规商家的利益,召回和下架行为要谨慎进行,但也应该第一时间对消费者进行预警,让家长有判断是否购买相关奶粉的依据,而不是完全蒙在鼓里一无所知。

这一事件,也反映了目前食品安全信息披露机制的缺位,正是由于质监部门的工作并没有及时反馈到消费者那里,这才有了“坑儿奶粉”被查封后,仍继续有消费者受害。

以此为鉴,对于问题食品的信息披露,不能成为攥在个别机关手中的砝码,成了不能说的秘密,而必须及时准确地告知消费者。

摘编自新华社3月31日电文/刘晶瑶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