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发票“假”报销
www.fjnet.cn 2013-03-29 17:21 段玉文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我的工资卡是德州的,在济南办理存取业务,银行要收取1%手续费,而各超市的购物卡则不收取。为了省这部分钱,我在银座、大润发等超市购买了购物卡。 第一次去银座商城了解了办卡流程时,我发现,那长长的队伍,几乎都是购买“办公用品”之类的。有一个女士办了2万元的购物卡,按照售卡人员指点分别开出了5张“办公用品”发票——因为单张发票超过5000元须出示身份证件。 在大润发超市也是同样。我这才明白,在超市购买购物卡,都可以按照报销需要的项目开具发票。发票虽然是“真”的,用途却改变了性质。大部分都是用于自己或送礼购买“假”货,这些“假”货就摇身一变成真;高档烟酒、名贵手表等奢侈品,则成了“办公用品”,使“假”报销统统名正言顺了。 主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真假难辨,就是怀疑甚至明知有假,也大都睁只眼闭只眼默许了。 后来,一些单位为了纠正这种“假”报销现象,规定发票必须附有购物明细。超市就积极配合,按照用户要求每张发票附一张相同票号的空白明细表,并且将几百种“办公用品”名称价格在窗前榜示,供大家填写参考。这样,还有什么不可以弄假成真呢? 公款挪用、公款送礼之风盛行,手段五花八门,但是都与财务制度密切关联。要刹住这股歪风,就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堵住制度上的漏洞,切断使公款消费合法化的根源。 如果商业部门和机关单位都有一套严格的完善的财务制度,并且有严厉的处罚措施,商场销售购物卡时只开单据,发票必须凭购物小票出具,单位财会人员严格把关,报销时必须票、物相符,保证以假乱真的发票出不了不合法的“笼”,进不了合法的“窝”。这就筑起了一道预防公款消费合法报销的堤坝。 新华每日电讯 段玉文(山东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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