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电动车讨论须细致
www.fjnet.cn 2013-03-29 06:57 燕 农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上海市法制办近日举行《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车国标拟在上海强制执行;且拟明确自行车、电动车只能搭载一名12岁以下未成年人。 作为“自行车王国”,我国电动车保有量目前达到1.42亿辆,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13.2辆。调查显示,老年人过马路最害怕的不是四轮机动车,不是土方车,而是横行霸道的超速、超尺寸、超重量的电动车。所以,不要嫌地方法规对电动车规范得太细致,“乱世用重典”,让电动车从无所不能的运载工具,回归到市民出行的代步工具,还真需要法规较较真。 以安全的名义规范电动车,但也要做好调研和充分的听证,毕竟这涉及很多人能否方便出行。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3-28]从电动车重复登记看行政效率
- [ 03-28]福州电动车整治:上牌之后,又来“黄标”?
- [ 01-17]市委书记改乘国产电动车说明了什么?
- [ 12-23]“400元电动车拖车费”太夸张
- [ 09-04]对新标准电动车该怎么管理呢
- [ 09-03]电动车划归机动车管理靠谱么?
- [ 12-30]电动车挂牌,还应给车主“指南”
- [ 06-09]深圳电动车禁令,在试探民意?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