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举报人"不敢领奖"是对保护机制的不信任

www.fjnet.cn 2013-03-27 09:32  江德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为鼓励市民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问题,安徽省马鞍山市安监局实施“举报有奖”。今年有4位举报人符合奖励条件。但令人尴尬的是,公告已经发布一周多了,4名获奖的举报人却无一露面。马鞍山市安监局安监大队工作人员打电话与获奖人联系,但电话不是打不通就是被告知“打错了”。(据3月26日《新安晚报》)

政府部门推行“举报有奖”制度,目的是鼓励市民积极履行监督权利,揭发违法违规现象。奖励制度的设立初衷是好的,也确实激发了部分市民的举报热情,但举报人不敢领奖的尴尬现状,则凸显举报人保护机制存在问题,致使市民害怕遭到打击报复,宁可主动放弃掉领奖机会,也不愿意轻易冒险。

从报道来看,马鞍山市安监局的“举报有奖”制度,乃是针对企业安全生产问题,属于其部门监管范围之内的职责。而鼓励市民参与举报,等于是借用公共监督力量,扩大信息来源渠道,对处罚和儆戒安全生产违规行为,非常有帮助。但符合奖励条件的4位举报人,却不敢出面领奖,则给“举报有奖”制度涂抹上一层悲伤色彩,亦冲淡了奖励制度的积极效应。

可见,出现举报人不敢领奖的怪诞现象,既有举报人担心被打击报复的顾虑,亦是对保护机制投出的不信任票。如果现行举报人保护机制能够发挥效力,对每一位举报人的个人信息都能依法保密,不会被外人知晓,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话,建立起一个良好的举报人保护环境,那么举报人还有啥顾虑可言,领奖也自然就不在话下了。

然而,现实社会里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情况比比皆是,各种各样血淋淋的现实教训,令公众不寒而栗。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份材料显示,在那些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如此高比例的打击报复,举报人焉能不顾虑再三。而诸如口头威胁、穿小鞋、暴力伤害、人身攻击等报复行为,公众也早已屡见不鲜了。

显然,对于民众而言,政府设立“举报有奖”的鼓励制度,其重心不应着眼于奖励这块,而是要重点制定出严密的举报人保护机制,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从而激活民众的举报热情。否则,没有安全可靠的举报人保护机制和环境,举报奖金弄得再高,也无济于事。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