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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赔偿”让顾客终于来了点“上帝”的感觉

www.fjnet.cn 2013-03-25 09:56 冯海燕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弄坏酒店马桶盖被要求赔偿600元,弄脏酒店被单200元押金被扣……”记者从我省旅游质监所了解到,目前我省酒店对客人损坏物品的赔偿,都是各酒店说了算,由此也引起不少纠纷。昨日,记者从福州酒店业了解到,福州首现“零赔偿”宾馆,即顾客弄坏客房小物件无需赔偿。(《海峡都市报》3月23日)

损坏东西要赔偿,这是常识。所以按价赔偿自己损坏的东西,其实顾客也没有多少意见。但让人受不了的是往往有一些店家狮子大开口,把东西价值几倍乃至几十倍的往上报。都说“顾客是上帝”,但是在这些店里,店家大概把顾客当成砧板上的肉了,尽显贪婪与张狂。虽然某些店家为了留一点博弈的空间才把价码喊高,可是讨价还价的顾客累不累?理论也罢,维权也罢,就算顾客“努力”后最终赔偿不那么离谱了,但无疑被搅得心里不痛快,给旅程带去了阴影。

这样坑人的宾馆,顾客会再度光临才怪。而且现在信息社会,微博一吐槽,网友一转发,该店就臭名远扬了。纵然得到不菲的赔款又如何?跟这样的店打交道,只会让人以后敬而远之,逃之夭夭。他们打掉的是自己的招牌,赶走的是今后的客源!

现在,福州仓山君安宾馆率先提出“零赔偿”。这样的声音犹如春风拂面,让人感觉温暖。在这里,顾客不再是冤大头。甚至,他们的无心之失还被店家“海涵”了。表面上看,店家是有那么一点损失,但是换来的是顾客的感恩与信任,为店家赢得的是良好的口碑。对于开门营业的店家来说,好口碑就是客源的保障,是店里最大的资产!

两相比较,优劣明显,得失凸显。让人奇怪的是对于“零赔偿”的做法,福州一些同行都并不看好。认为该做法很难走远。认为对于一些小物品,不计较了可以,但是大的物件酒店是不可能自己承担的,还是要顾客赔。制作高价赔偿清单,是起到“警示牌”的作用,提醒顾客保护好客房的物品。可人家声明的免赔对象就是“小物件”,没把大件物品带进去啊?一般来说,容易损坏的也就是些小物件,大件物品损坏概率并不高。果然是顾客损坏了,相信店家秉持按价赔偿的立场,也不会引起顾客抵触,至于那高价“警示牌”,还是省省吧。与其说提醒顾客,还不如说是把店家的强横“立此存照”,那是要把人顾客吓跑的!

总之,笔者看来,“零赔偿”终于让顾客来了点做“上帝”的感觉。那些说风凉话的店家,少扯别的,有本事有度量够智慧你也来“零赔偿”试试?反正,俺上帝还真的就吃这一套!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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