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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费抬高“舌尖上的浪费”

www.fjnet.cn 2013-03-25 09:08 李英锋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点多了吃不完还浪费,点少了又达不到最低消费标准。”近日,有贵阳市民反映,部分餐馆的“好位置”设了最低消费标准,使不少想清净用餐的市民只能硬着头皮消费,最后吃不完,造成了浪费。

对于餐饮行业的最低消费线,一些经营者认为,餐饮业是高度市场化的行业,经营者享有包括定价权在内的广泛的经营自主权,可以根据资源品质的不同,设定不同的价格,而消费者如果对最低消费有意见,完全可以“用脚投票”。

诚然,确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是一种自主经营行为,但经营者行使这种权利要有两条底线,一条是法律底线,另一条是消费者的权益底线,而最低消费很容易跌破这两条底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如果经营者没有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最低消费的相关信息,那么,就侵犯了消费者的上述权利。退一步讲,即便经营者履行了事先告知的义务,最低消费也可能会产生很多负面的影响。比如,最低消费线迫使消费者多点菜、点贵菜、多消费,客观上抬高了“舌尖上的浪费”,这与厉行节约的社会潮流是格格不入的。有关部门对这种设定最低消费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福建日报)

——河北·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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