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西岸时评 > 民生巷议> 正文

公车违法谁来负责

www.fjnet.cn 2013-03-22 06:45 姜刚 李劲峰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违法违章行为,日益引发公众不满。治理公车违法行为,让各种“特权车”“霸王车”无处遁形成为普遍呼声。

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一些公车的驾驶员、乘坐者和管理者,不仅没有带头遵法守规,反而对交通法规置若罔闻。高速公路上超速60%,局长用车20个月内累计违法50余次,乱闯红灯随意停放……频频发生在公众身边的各类公车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也扰乱了交通秩序,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

公车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根源在于一些领导干部的不良作风和特权思维。其一,以“执行公务”为幌子。不管严重超速,还是乱停乱放,“执行公务”往往成了一个筐,各类违法违章行为都能往里装。殊不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只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或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紧急避险的违法违章行为方能免除处罚。其二,处罚不到自己头上。违法行为被抓拍和曝光后,要么轻松地将责任推脱给司机了事,要么甘愿受罚却由公款埋单。

治理公车违法,关键在于消除特权思维,增强守法意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秩序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还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规范驾驶、安全驾驶,使公车当好遵守规则的表率。

治理公车违法,更离不开职能部门的主动作为。当下江西南昌、河南郑州等地交管等部门,均已开展定期曝光违法公车的车牌、单位信息等行动,有效遏制公车违法频发乱象。期待更多地区能对“以身试法”的公车,出重拳、下猛药,用刚性的制度约束、完善的监督机制和严厉的惩戒举措加以治理,带头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摘编自新华社3月21日电文/姜刚李劲峰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