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西岸时评 > 星闻码头> 正文

文学为“中国梦”助力

www.fjnet.cn 2013-03-07 07:58 何建明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曾几时,徐迟的一篇《哥德巴赫猜想》,吹暖了中国知识分子再一次报效祖国的赤子情怀。而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如春风吹拂无数中华儿女的心腑。作为文学工作者,我们更加心潮澎湃。毫无疑问,文学应当为我们实现美丽的“中国梦”讴歌与助力。

文学作为文化繁荣和提升人民精神世界的重要一环,对实现“中国梦”的作用,与经济、科技、民主、法治等一样,很直接。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学诗可以情飞扬、志高昂、人灵秀。文学能够为我们的人民提供干工作、干事业的激情与情操。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文学要“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就是要使我们的文学作品更多地表现中华民族的价值选择,体现中华儿女建设祖国的伟大创造,以文学的力量为13亿人民实现“中国梦”提供正能量。

文学因此需要增强主流意识,发挥其独特的社会功能。主流意识并不是一种脱离群众、冠冕堂皇的意识形态,而是一种与时俱进、与国家和人民同进步的价值观念。实现“中国梦”是中华儿女共同的愿望所在、意志所向,对于文学来说,就需要作家的创造有主流意识,反映人民为了民族复兴而不懈努力、进行伟大创造的精神。对于文学写作而言,无论是赞扬真善美,还是针砭假恶丑,都是增强主流意识,发挥文学正能量的体现。文学有其独特社会功能,一部好的书能够影响一代人,而一部坏的或不健康的作品,也能抵消许多正能量。因此,凡是有责任感、使命感的中国作家,都应该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惜我们的真情与真力。

文学因此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艺术形式,提高审美的评判价值。无论是表现社会和国家的题材,还是反映个体情感和生活的题材,无论是小说,还是诗歌、散文,只要能给读者以共鸣、激励向上,就是发挥了作品的应有能量。文学的每一种艺术形式都有着独特的魅力与社会影响力。除了小说,诗歌和报告文学、散文、影视等也都是表现正能量的极好艺术形式。除了重视图书这一传统载体外,还应当关注电子数字、网络平台的影响力,重视文学作品被改编成电视、电影、戏剧后的二次影响力。只有全方位、综合性地运用文学形式,才能更好地激励人民,为实现“中国梦”发挥应有的功效。

文学因此也需要发扬新学风、新气神。时下,相当多的作品浅薄、粗俗、水分多,这与作家自身的能力、知识和素质不够有直接关系。文学创作不是一般性的简单劳动,而是一种与时代同呼吸、与人民共命运的精神行为,作家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创造水平和对社会的感悟能力。习近平同志说过,国家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要有本领不够的危机感,本领是要通过学习和实践来获得的。作为精神产品的创造者,作家们需要对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做大的清理和更新,不断从人民群众的丰富生活和时代发展的土壤中挖掘和吸取营养,认认真真写作,而非随心所欲地码字。文学要出精品,出人民满意的作品,就需要作家动真情出真力,方能“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何建明委员(中国作协副主席)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