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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烟草局控烟无异于与虎谋皮

www.fjnet.cn 2013-03-05 10:26  徐  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今年是广东省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连续提交有关控烟建议的第五个年头。这次她建议,要重新调整我国控烟领导小组,按照回避原则,烟草专卖局有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之嫌,不再具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资格,应该退出。(3月4日《晶报》)

尽管吸烟有害健康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我国的控烟行动却进展缓慢。去年7月,中国疾控中心发布的《我国烟草使用与烟草控制联合评估报告》显示,加入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来,我国在9项考核标准中,控烟平均得分是37.3分,离及格线很远。在这张成绩单背后,是烟企日赚3.2亿元的“骄人业绩”,是“每年120万人死于烟草”的恐怖事实。

在去年“世界无烟日”活动中,北京组织开展了一场街头控烟宣传活动,揭露“中国烟企八宗罪”。其中,包括制造“低焦油、低危害”和“中式卷烟”的骗局、瞄准公务接待推出特供烟和礼品烟等干扰控烟的行为。烟企干扰控烟本不值得惊讶,因为资本天生具有逐利性,利润最大化自然是烟企追逐的目标。问题可怕在于,烟企干扰控烟的每一宗“罪”背后,都有监管不力的影子存在,有的甚至是被“惯”出来的。

正如黄细花代表所言,就目前我国的控烟监管体制来看,国家烟草专卖局是控烟领导小组的主要成员单位,并负责日常工作;在地方,控烟也多是依托在烟草专卖局。可以想象,各地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都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一方面要组织烟草生产经营,另一方面却要求他们去实施控烟,这无异于与虎谋皮,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事实上,作为烟草行业管理者的政府部门很难约束自身的企业行为,相反,还可能利用公权力来为烟草企业谋取更大的发展空间。这种“狐狸坐在鸡笼里保护小鸡”的控烟监管操作模式,造成的结果是,烟草产销量不但未能有效控制,反而大量增加。据统计,我国2004卷烟销量为18736亿支,去年上升到24125亿支,增加了28.76%。

作为控烟事业的持续推动者,黄细花代表建议国家烟草专卖局退出领导小组,不仅是控烟的客观需要,更为我们重建控烟体制开启了思路。一方面,烟草行业要彻底实行的政企分开,在完成政企分开前,不应由烟草专卖行政机关制定控烟的“游戏规则”,更不应承担控烟的日常事务;另一方面,要成立国家控烟局等第三方专门监管机构,监督烟草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全过程,及时发布控烟信息,逐步与国际控烟行动接轨,从而提高控烟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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