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早征少“坑爹”
www.fjnet.cn 2013-03-04 16:28 邓海建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研究报告称,中国已基本具备征收遗产税条件,开始征收遗产税时机已成熟,并建议将500万元作为遗产税起征点。报告认为,遗产税除能调节财产贫富差距,维护市场平等竞争外,还有利于鼓励“富二代”自强自立。(3月3日《京华时报》) 近年来,富二代的嚣张跋扈,不仅“坑爹”,更深度撕裂了社会情绪。以遗产税弥合这种断裂与不公,成为主流的声音。其实,遗产税的靴子,始终只是落下来了一只:早在1950年,《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就将遗产税作为拟开征的税种之一;及至1994年,新税制改革又将遗产税列为国家可能开征的税种之一;然后是1996年,全国人大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中提出“逐步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最近的是国务院转批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其中再度提及“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 中国开征遗产税,确实到了箭在弦上的时刻。一者,统计部门的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74。而按照国际标准,基尼系数一旦超过0.4,就表示收入差距处于较高水平,越过了贫富差距的警戒线。那么,如何“限高”,遗产税始终是个绕不开的思路。二者,眼下结构性减税正热,民生税收该减、高端税负当增。正如报告的分析,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遗产税收入一般可达税收总额的1%-2%。鉴于我国此项改革是从无到有,按遗产税收入达税收总额的2%计算,2012年我国税收收入超过10万亿元,此项即能收入2000亿元。有了这笔收入,民生领域的减税可能更有底气。三者,即便从国际实践而言,统计称,对遗产征税国家多是当今最具效率和竞争力、科技领先的国家,其GDP总量占到全球总量的70%以上。 于穷人而言,过程公平可能比什么都重要。前几年有一篇很流行的帖子,名字叫做“我奋斗了18年才和你坐在一起喝咖啡”,揭示了先赋与后赋差异之间的纠结。按《福布斯》2012中国富豪排行榜显示,排名最靠前的100位富豪,总资产达到2200亿美元的水平,约为13860亿元人民币。据估计,目前中国不足人口百分之一的富有阶层,占有50%以上的社会财富,这种过度占有造成的贫富两极分化,应当用遗产税这种定向调节工具加以引导和遏制。承认先赋的差异,但制度应该弥合过大的差距,遗产税无疑是拉平“起跑线”的重要一环——而某种意义上说,高税率的遗产税,也恰恰是发达国家“富豪慈善”司空见惯的根源。 毋庸讳言的是,今天的中国,机会不公已经渐有代际传承的趋势。当各种“二代”沿袭着父辈的老路挣脱不出预定的轨迹,当各色“拼爹”成为改变人生的重要筹码,起码遗产税能适度调节并矫正一下家庭背景对个体人生的影响。即便退一万步说,高税率的遗产税,也是早征少“坑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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