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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隐私与打击腐败并无实质矛盾

www.fjnet.cn 2013-02-19 07:22 马红漫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福建、江苏等地加紧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对输入姓名查询名下房产的“以人查房”方式做出约束。江苏盐城称,部分地区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发市民对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

房屋信息查询的确关乎公众的个人隐私,一旦全面公开或者随意查询的确会引发很多不良后果。但与此同时,公众的期待在于透过房屋信息查询,能够发现腐败问题细节,借此来打击违规违法问题,这样的期待同样具有相当的合理性。所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如何保护隐私,而是在于如何让腐败违法违规信息能够更加合理地让公众、让监管部门所知悉。

事实上,以房屋信息为代表的公众信息的确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不能够打着反腐败的旗号就随意放开。一旦放开,极有可能引发不良的社会后果。举例而言,之前各地的车辆违规处罚信息可以通过输入车牌号就随意查询。当事人的行车路线和活动规律很容易被泄露。就此而言,公民房屋信息全面公开泄露的确不妥,各地开始严管用姓名查询有其合理性的一面。

但另一方面,以当下中国经济发展的特色而言,一些腐败官员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员往往以房产投资作为消化和隐匿财产的重要渠道。而近期所出现的“房叔”、“房爷”等案例也证明,通过房产信息查处腐败违法不仅可行而且其实有效。正因此,公众普遍期望能够透过对房产信息的透明公开,让那些违规违法腐败问题公之于众,让当事人能够随之被绳之以法。可见,保护公众隐私和打击两者间不乏矛盾,对于行政管理部门而言需要做的是取得两者间的平衡,而不是单纯以保护隐私为理由去阻碍公众监督违规违法问题。在当下反腐败成为监管部门和社会共识的当下,过于偏重于前者的政策措施难免会引发争议。

更为重要的是,房产信息其实只是监督财产违规违法问题的切入点之一。房产虽然是打击腐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线索,但并非全部。房产信息之所以看似如此关键,其背后的原因还是在于行政部门对于官员财产信息公开透明力度仍低于公众预期。包括房产在内的官员财产,至今仍缺乏一个公开、透明、规范的发布渠道,也因此加重了公众对于爆料式信息的好奇心和依赖程度。特别要强调的是,基于官员的所有财产来源均应向公众汇报的基本原则,其实查看官员财产、包括房产信息并无隐私可言。只要官员能够合理解释其财产来源即可。所以,保护隐私和打击腐败之间并没有制度上的矛盾,因为保护隐私并不等于保护违法违规。关键在于,各地方行政部门在制定具体政策时,是以哪部分利益诉求为出发点。

公众对于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建设推进的期望越来越迫切。单纯依靠修补式的制度改革已经很难满足公众的期望,制度规划和推进时间表应该尽快确立并向社会公开。那样,围绕一些细节问题的争议自然可以逐步消弭。

马红漫 (经济学博士 财经评论员)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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