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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能“借”,别人为啥借不来?

www.fjnet.cn 2013-02-06 10:05 王慈生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日前,四川省营山县环保局局长李某因向一家纸业公司借款25万元被免职。据报道,2007年9月,李某在与该县一家纸业公司总经理肖某闲谈时,提及自己的女儿大学毕业,即将在成都就业,需要在成都购买一套住房,但手头差钱。肖某表示愿意借钱,并随即借给李某25万元。李某在收款后给肖某写了借条,并在2012年5月还清了借款。2012年11月,此事被举报,县纪委介入调查(1月17日《中国青年报》)。

25万,大数额了,李某却能“口到擒来”,实在令我等“仰慕”。这使我想起了“涸辙之鲋”的故事。

庄周家贫,没办法就去向河监侯借粮。河监侯说:“行。我将得到封邑内的租税,得到后借给您三百金,好吗?”庄周闻言,变色道:“我来时路上,听到有呼喊声,回头一看,发现车辙中有一条鲋鱼。我问:‘鲋鱼,你这是干什么呢?’鲋鱼回答说:‘我来自东海。可有一斗一升的水让我活下去?’我说:‘行。我将到南方去游说吴、越的国王,引西江的水过来,好吗?’鲋鱼怒了,说:‘我现在无以生存,你竟说这样的话,还不如趁早到卖干鱼的市场里去找我呢!’”

李某“口到擒来”,庄周却遭受搪塞,奥妙何在?是庄周学问不够吗?是庄周人品不好吗?非也,因为他这个“漆园吏”官低位卑,不像李局长那样现官现管,纸业公司求着他用得着他。一个简单的换算就明白:钱给了庄周,那是肉包子打狗;给了李局长,那是回报丰厚啊。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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