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西岸时评 > 民生巷议> 正文

讨薪需9种证明谁让清欠力不从心

www.fjnet.cn 2013-02-04 08:52 燕 农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49岁的朱曼,沈阳大东区一家私营口腔诊所的勤杂工。仅为被拖欠的千元工资,今年一个月里奔走于三家部门陈述情况、填写表格、收集材料,被告知需要提供9种书面证明,才可以立案。

看起来每一个证明都应该讨薪者自己提供,深究起来却反映了劳动监管与实际用工现状的脱节。劳动监察部门在劳动关系形成之初,若做不到让用工单位给农民工建立考勤卡和工资单明细,在解雇时给农民工出具解雇证明,农民工维权时就不可能拿出这些证明。

前边的劳动监察不到位,后边维权却要种种证明,振振有词的有关部门竟然没有感到羞愧脸红。其实,政府部门保障农民工权益,有很多前置工作可做,比如实行欠薪举证责任倒置等。站在公民权益立场上,不让讨薪农民工受“夹板气”,是政府部门应尽职责。

今日主笔 燕农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