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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地方没有儿童福利院

www.fjnet.cn 2013-01-11 21:59  陈小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河南省兰考县“1·4”火灾导致7名年幼的孩子葬身火海,令公众扼腕痛惜。人们发现,当地居然没有一所公办的儿童福利院;与此同时,兰考县财政局自筹2000万元,建设了县财税服务中心。

民政部1999年出台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已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制定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不能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优先办儿童福利院,却能“自筹”2000万元盖办公大楼,这样的反差令人不解。好在1月9日,兰考县民政局表示,已规划建设占地15亩的孤儿院,今年8月可投入使用。

26年来,仅袁厉害一个人就收养了100多名弃婴;并且,由于她个人收入不高,条件有限,其收养的弃婴,夭折率达30%。这说明,为了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兰考县办公立儿童福利院很有必要。据了解,不仅是兰考这样的贫困县缺少儿童福利院,就是东部沿海一些发达地区的县级市,也缺少公立的儿童福利院。

应当承认,建设儿童福利院,钱是一个问题,但是,绝不是最主要的问题。最主要的问题是,当地政府有没有把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有没有决心省下不必要的行政开支,用于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些国家级贫困县,乡镇主要领导照样一人配一辆公车,照样有钱公款旅游。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披露,我国每年大约有10万名儿童被遗弃,多数为残疾儿童或女童。但是,公立儿童福利院偏少,服务于这些儿童的专业人员更少。据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部分大城市的儿童福利事业也一样面临“三缺”现象:缺立法、缺资金、缺执行。而仅在美国纽约,服务于儿童福利机构的人员就达1万人,相当于我国从事儿童福利事业工作人员的总和。

兰考县这把大火,不仅烧出了当地社会福利事业存在的问题,也暴露了全国公立儿童福利设施和服务人员十分短缺的现实。对兰考县来说,除了应严肃追究失职官员的责任外,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多方筹措资金,建设好儿童福利院。从国家层面上讲,也应吸取这次悲剧的教训,加紧出台相关法律,将民间收养行为统一纳入社会救助的范畴,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以遏制近年来各地频发的孤残、流浪儿童受伤害事故。

(福建日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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