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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官员带头还得法律跟进

www.fjnet.cn 2012-12-27 17:24 杨 普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2月26日,卫生部与国际扶轮3450区签署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合作项目。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目前死刑犯捐献的器官来源已逐年下降,明年春节后公民器官捐献将在全国推行。他还称,近期国家领导人层面在推进此事,很多高层官员都表达了捐献意愿。(12月27日南网)

国家前领导人开创了捐献器官先例。中国改革开放导师邓小平同志在1997年2月19日逝世后捐献眼角膜,遗体解剖供医学研究,开创了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领导人身后捐献器官,救死扶伤的先例,体现了共产党人博爱旷达、高尚伟大、无私奉献的共产主义精神。

捐器官有保障吗?捐器官可以再造一个生命,是爱的延续、生命的传递。很多人都有将自己的器官捐献给社会的意愿,但是,现实中却没有多少人真正捐出器官。原因在哪里呢?一是现在医疗科技虽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器官移植技术也得到了提高,但是,器官移植成功率也不是百分之百,难免有人担忧,自己的意愿没有得到实现;二是如何才能有效的捐出器官,捐器官不是说捐就捐了,申请流程复杂,要捐器官还要主动去办理各种手续,非常繁杂,倒贴的事谁还愿意干;三是器官捐出去了,谁得利?自愿无偿捐出去的器官,却被相关机构、相关人员变成了商品,高价出售给需要的人,有限的可用器官成了奇缺,谁有钱、谁高贵谁得到器官移植等等。

欲让公众捐器官,先让公众放心才行。由顶层设计开展器官捐献移植项目有助于工作的推进,高层官员表达了捐献意愿,是在为树立榜样做准备。似乎一切具备,只欠东风。其实,搞好这项爱心工程不是一蹴而就,要做的事很多。一方面搞好宣传工作很重要,要大力弘扬民族精神、人文道义、人间大爱,从科学和人文的角度进行阐述,消除公众内心的疑虑;另一方面,抓法律保障建设,这才是重中之重。捐献人体器官,涉及到各层面的问题,法律、医疗、人性、道德、伦理等等方方面面的问题,需要在这些问题之间找到合理的平衡点,遇到各方面的冲突、争议、矛盾、纠纷,器官买卖犯罪等等能够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解决,保障各方面的权益,所有这些工作,都得认真细致去面对才是。好事就该有好保障,简单的一个文件解决不了问题,因此,在推行时应该慎重再慎重才行。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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