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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屡禁不止为哪般?

www.fjnet.cn 2012-12-27 17:00 卢永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2月24日上午,西安秦川小学四年级三班的音乐课上,电子琴突然断电。老师因怀疑一名学生动了电源线,当着全班学生的面连扇该学生好几个耳光,致其左耳耳鸣、鼻孔流血,并赶出教室罚站。(华商报)

近期,新闻媒体中时不时有报道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从狂扇女童耳光到揪耳朵提起,从给学生扎针到打到学生流鼻血等等, 手段和花样层出不穷,这些行为不但严重地伤害了学生身体健康,而且容易引起学生伤心、气愤、怨恨、恐惧、对立等不良情绪,还会在学生心理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给他们今后的生活和工作蒙上一层不可磨灭的阴影。同时,这些体罚行为,不但给广大人民教师抹黑,严重影响教师社会形象,也引发一些媒体对我国教育体制的质疑和否定。

众所周知,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可是,为什么体罚现象就屡禁不止,时有发生呢?笔者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在高考指挥棒的统一指挥下,部分学校在评价老师绩效时,还或多或少把学生成绩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从而导致部分老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成绩看的很重,进而导致对一些所谓“差生”进行强化教育时而采取极端行为。二是部分老师平时比较不注重职业道德修养,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感、行为,性格冲动,不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对学生没有耐心,动不动就发脾气,动不动就火冒三丈,从而发生体罚学生的行为。

因此,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体罚问题,要始终把体罚作为学校教育一条不可逾越的高压线,高高举起,谁都不可触犯,发现一起就要及时处理一起,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要改革完善教师评价标准,切实减轻教师教育教学压力,让教师在一个宽松的环境中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教师要切实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有教无类” 和“人皆可成才”教育观念,要热爱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个学生,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尊严,尊重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保护每个学生的合法权益,因材施教,对症下药,对不同的学生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和评估标准,为每一位学生个性的展示与发展提供平等机会和条件,给每个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提供宽松的生长空间,从而促进每个学生健康发展,充分发展。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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