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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应是教育不可逾越高压线

www.fjnet.cn 2012-12-20 09:16  卢永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陕西安康小学生小明因未按时完成作业遭老师掌掴。之后,老师还让全班50名同学依次打小明耳光。目前,学校校长被免职,涉事教师已被调离岗位。(京华时报)

近期,一些学校老师体罚孩子现象时有发生,从狂扇女童耳光到揪耳朵提起,从给学生扎针到罚学生跑步等等, 手段和花样层出不穷,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这些体罚行为,不但严重地剥夺学生的自主性,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摧残了学生的自信心,还会在学生心理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给他们今后的生活和工作蒙上一层不可磨灭的阴影。同时,这些体罚行为,也给广大教师脸上摸黑,极大损坏了学校和老师形象,对这些体罚形为,学校和老师要坚决杜绝之。

众所周知,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因此,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体罚问题,要始终把体罚学生作为教育一条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对于媒体和家长反映的各种体罚行为,一定要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要及时进行处理到位,并向社会公开。各个学校要把杜绝体罚作为学校教育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师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有教无类” 和“人皆可成才”教育观念,要热爱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个学生,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尊严,尊重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保护每个学生的合法权益,因材施教,对症下药,对不同的学生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和评估标准,为每一位学生个性的展示与发展提供平等机会和条件,给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提供宽松的生长空间,从而促进每个学生健康发展,充分发展。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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