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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个人信息,个人如何维权

www.fjnet.cn 2012-12-13 14:27  马长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台湾的台中市最近正在票选“台中20大必游景点”,当地观光旅游局沿街派发卡片,请民众投票。可卡片上除了要填写景点名称,还要留下姓名、电话、通讯地址甚至身份证号。细心的台湾记者拿着卡片质问市议员,“给你留下这么多个人资料,万一泄露出去怎么办”? 如今,这个问题在台湾有了“标准答案”:根据自10月1日起在台湾地区施行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如果个人资料被泄露,你有权去法院起诉。(《中国青年报》12月12日)

填表留下姓名、电话、通讯地址以及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恐怕很多人都做过很多次了吧?有的人可能连职业、婚否、兴趣爱好什么的之类个人信息都填写无数次了。

为什么那么多的机构都要我们的个人信息?对于所搜集的公民个人信息,涉事机构又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填过几次个人信息之后,我就开始困惑了。

不断有媒体报道个人隐私信息被大规模地泄漏,这个问题看似意外,实属必然。如今人们到什么地方办事,无论是办银行卡、手机卡,还是购买家具什么的,人家都会要你提供诸如手机号、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之类信息,连电子信箱、QQ号都有人要,我究竟已经在多少表格上填写过个人信息,早就记不清了。至于幼儿园或者学校收集个人信息,家长哪有不配合的?也就是说,很多人的个人信息早已在到处被收集被使用,你走到哪儿都有可能被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我们的个人信息简直无处不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我们已经没多少隐私了。

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当然不是为收集而收集,就是因为个人信息有很大的利用价值,否则谁还会花钱买?我个人对此是不胜其烦,尤其是最近两年,我的手机上每天都会收到一些垃圾短信,前几天我还在跟同事说,县城几乎所有超市、家具店、珠宝店、家电商、装修行、快餐店之类商家好像都有我的手机号,连远在北京的什么教育机构不知从哪里搞到我的手机号,还有一些造假证件假票据的,隔三差五深更半夜发来短信。

个人信息被如此滥用,我们的隐私权益该如何保障?作为个人,能否就此提出维权主张?台湾地区有了《个人资料保护法》,大陆是否可以借鉴?如果公民个人可以就此方便地依法维权,在发现个人信息被泄漏或者被利用的时候可以报警或者到法院起诉,那么,随便泄漏和滥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人或机构很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甚至遭遇高额索赔而得不偿失,公民个人信息也许就能够得到较好的保护,我们的日子也许会少了一些烦恼。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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