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兴业杯屏山时评网络征文> 新闻评点 > 正文

“先诊疗后付费”值得借鉴

www.fjnet.cn 2012-11-30 23:55  钱夙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6月起,山东全省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始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记者近日赶赴山东临沂、日照县区调研发现,在全民医保体系下,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该模式并不难。

“先诊疗后付费”是一项人性化的举措。如果没有这项制度的保证,在费用未到位的情况下,即使医疗机构勉强收治患者,也难以做到主动积极,同样有可能延误治疗。

“先诊疗后付费”彰显和弘扬了医德。“没钱能住院,不用交押金”,缓解了相当一部分底层困难群体的就医压力。同时,新农合垂直管理、总额预付与药品的控制制度等措施,杜绝患者“小病大看”,也让医生自觉改变诊疗行为,不用再“看钱看病”,有利于医患关系的改善。另外,公众诚信度逐步提升,加上新农合卡信息系统的管理手段,医疗机构也能够有效避免逃费的风险。

因此,在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几乎覆盖所有基层的条件下,公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上都可以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山东的模式,值得各地借鉴。——浙江·钱夙伟

(福建日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