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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告赢区政府有积极意义

www.fjnet.cn 2012-11-21 23:54  朱永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北京市平谷区蒋里庄村村委会将区政府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涉案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平谷区区长出庭应诉,并当庭承认国有土地使用证在颁发程序上存在瑕疵。平谷法院判决区政府撤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行政诉讼又称为“民告官”,从以往的情况看,政府部门“一把手”出庭应诉的比例不高,甚至有部分人认为行政诉讼是在给政府“抹黑”。因此,公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往往要经过长时间的利弊权衡,只有在诉求无门的情况下,不得已才为之。

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论是村委会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区政府告上法庭,还是区政府尊重法律,“一把手”以平和的心态坦然出庭应诉,以及平谷法院依法判决此案,都有着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已经超出这起官司胜败的本身。

在法治社会里,公民个人和政府机关在法律的天平上有着同样的重量。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是尊重和相信法律的具体表现,也是体现社会文明和法治进步的一个标志。政府以平等的心态,引导更多的群众通过诉讼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诉讼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这也是建立法治政府的需要。

(福建日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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