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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会”莫开成“意思会”

www.fjnet.cn 2012-11-08 15:35  吕好玫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6日上午,永泰县大洋镇大展村新村部大楼前的广场上,一场别开生面的“听证会”在这儿举行。主席台上方,“福建省永泰县大展村旧村部改造一事一议现场会”的横幅格外省目,前台就座的是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前来“听证”的是该村32名村民代表。(11月8日《福州日报》)

在村务方面要坚持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要参加、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的“五要”原则,那么村里重大事项就得召开“议事会”。大家对议题进行集体商议,村两委充分听取村民代表的意见或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决议,这样才能让村民满意。“议事会”的实行,对促进村里民主理财、民主管理,实行村民自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值得称道。

问题是,这种村级组织和村民沟通交流的重要载体——“议事会”在一些村完全变了味。如有的村规定,每月召开一次“议事会”的,半年过去了,也未见召开一次;有的村建立“议事会”制度,只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检查过后,自然就随之消失了;有的村召开“议事会”,只议一些无关痛痒的小事,而对村民关注的诸如财务收支等大问题却避而不谈等,以致“议事会”变成了“意思会”。殊不知,如此不尊重“民意”,搞形式、走过场,不但发挥不了“民主议事”作用,而且还严重削弱了村民自治的威信,阻碍了村内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村民“议事会”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其实,村民“议事会”是农民群众的代言机构,不能成为少数干部应景的摆设和幌子,更不能让村民议事的会议开成“意思会”。有鉴于此,我认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必须加强对村民“议事会”的监督和指导,切实让“议事会”有“事”可“议”,“议”得民主、公开、透明,使村组干部自觉接受“议事会”的监督与批评,消除干群之间的“隔心墙”,真正让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这才是农民群众最期盼、最欢迎的。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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